本报讯(李涛 记者 刘畅)记者昨日从四川保监局获悉,四川省内5家保险机构近日受到查处,他们在摩托车交强险经营中分别存在拒绝或者拖延承保以及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的违法行为。其中,一家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中心支公司,受到责令停止接受交强险新业务6个月的处理,其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被撤销。其余4家机构,则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20万元、15万元和5万元的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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