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重庆保监局获悉,重庆保监局日前对辖区7家保险公司开出35万元罚单,原因是这些保险公司拒绝为摩托车承保交强险。
重庆保监局近期得到举报:因摩托车交强险赔付风险较高等原因,重庆市部分区县的财产保险公司以不同形式和理由拒绝为当地摩托车承保交强险,有的保险公司则在销售摩托车交强险时搭售商业险,引起当地群众不满。对此,重庆保监局立即组织调查,经查实,重庆涪陵区有7家财产保险分支机构存在上述违规行为。重庆保监局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7家保险机构立即整改,并处以3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重庆保监局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摩托车交强险承保、理赔等环节的监管力度,保险公司拒绝或者拖延承保交强险,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其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记者程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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