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6日正式公布《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将于10月1日正式生效。同时还公布了《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允许保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并规范对保本基金的监管。
《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共计四章十八条,主要明确了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业和期货业协会在反洗钱工作监管任务方面的职责分工;规定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尽的反洗钱工作义务,特别是包括向当地证监会派出机构的报告、备案制度,并规定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违反本《实施办法》所应承担的责任。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完善行业反洗钱监管工作,提高监管资源配置效率,保证行业反洗钱信息渠道的畅通,使反洗钱监管工作日常化、制度化,更有效推动行业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维护证券期货业平稳健康发展。
同时,证监会公布了《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明确保本基金应强调风险揭示,保本基金的担保机构资质要求,明确保本基金的担保方式分为连带责任担保和风险买断担保两类。
《指导意见》允许保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保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可以不受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限制,从而扩大了保本基金的高风险资产投资范围,为保本基金在保持低风险特征的前提下获取更高的收益创造了可能性。
为控制保本基金的整体投资风险,《指导意见》规定基金的风险资产比例应限定在净资产的30%以内。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对保本基金的要素、担保机构资质、担保方式、担保合同的内容等问题进行了规范,监管要求比较明确,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推动保本基金的发展,引导高风险基金和低风险基金均衡发展,有助于解决我国开放式基金结构性失衡问题。截至2010年6月底,中国仍有6只保本基金在运作,份额达240.64亿份,规模达304.87亿元。记者 李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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