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钱CEO关国光表示,“超级网银”其实并不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构成明显威胁。支付宝、财付通以及易宝支付等公司也认为超级网银对支付行业的发展利大于弊。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认为,与银行的网络支付相比,第三方支付企业有两方面无法替代的功能:一是第三方支付的担保功能,商业银行的网站并不具备担保功能,很多个人用户主要是因为这项服务选择支付宝等;二是第三方支付针对网络销售有一套成熟的电子支付解决方案,商业银行在这方面有所欠缺。
阿拉木斯认为:除了上述优势外,现在第三方支付企业还有“客户”资源优势。以支付宝为例,目前用户超过3亿,截至去年12月,支付宝日交易额峰值达12亿元,日交易笔数超过500万笔。
据了解,美国早在30多年前就有了“超级网银”——ACH自动交换中心,90%的美国银行是自动交换中心的成员。但全球在线支付大佬PayPal却发展得十分迅速,预计2010年公司的收入将超过32亿美元。PayPal只需要接入ACH,就可以全网联通提供网上支付,而不需要像支付宝那样逐一接入各家银行的网银。
不过据了解,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确有染指第三方支付市场的野心。有报道透露,某银行行长就曾直言不讳的表示:“如果是C2C的形式,第三方支付就很有存在的必要。因为卖家众多、也比较零散,管理需要耗费很多时间,银行的精力有限;但如果是B2C,一些大商户不见得比第三方支付机构能力弱,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直接介入就可以了。”
当然,对于刚刚上线的超级网银而言,现在作出结论显然为时过早。超级网银的使用费用目前还未知,产品的服务以及对用户体验的重视程度能否超过民营的第三方支付还有待考验。
与此同时,目前的第三方支付系统功能很强大,网上购物、转账、交各种费用、信用卡还款等,而且这些业务都是免费的。这些公司还在不断投入资金,扩大产品功能。因此,最终谁能赢得用户,也未可知。
财付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就表示,“从本质上而言,‘超级网银’还是一个银行账户的管理功能,而第三方支付已经衍生为一个以支付为载体的在线交易平台。用户在这里并不仅仅只是做各个银行之间的资金打理,更多的体现为满足其生活、服务、消费等多重需求的一个应用工具,‘超级网银’在目前刚刚上线的情况下,并没有看到其将衍生出来做与第三方支付相似的业务模式的迹象。”
实际上,央行曾明确表示允许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接入“超级网银”,但前提是要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持证上岗”,也就是说第三方支付企业接入“超级网银”只是时间问题。
央行曾于今年6月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指出支付机构依法接受央行的监督管理。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企业在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即2011年9月1日前)要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因此“超级网银”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开放可能最长要等待一年。
不过,第三方支付企业要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有这极为严苛的条件。如除了“1亿元注册资金”门槛外,更高的要求来自于“实缴货币资本”和“日均余额”的比例要不小于10%。
《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支付机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客户备付日均资金余额,指备付金存管银行根据最近90日内支付机构每日日终的客户备付金总量计算的平均值。这意味着交易额越大,第三方支付企业需要押在银行中的现金越多。
业内人士认为,央行设这个门槛就是让支付公司知道,如果没有足够的现金流和资本储备就不要做第三方支付。目前中国有400余家支付公司,除支付宝、财富通等少数几家,不少公司或许会面临资本额不足的问题。 (记者 徐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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