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类理财产品将淡出江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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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类理财产品将淡出江湖?

2010年08月21日 10:33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黄力寅:未来信贷类产品还是风险小、回报率较高的稳健型产品。

陈柏轩:很多融资类项目可能以信托公司为主导,银行仅是代销。

邢成:新一轮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与之前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

  嘉 宾: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 黄力寅

  东亚银行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 陈柏轩

  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所长 邢 成

  主持人:中国证券报记者 高改芳

  7月初,银监会口头叫停一切与银行理财业务对接的银信合作业务后,8月5日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银信理财业务加以规范。《通知》的下发被视作银信理财产品由“暂停”到重新“恢复”。这“一停一放”对银信合作信贷类理财产品有很大影响。

  本期汇丰理财圆桌的话题是银信合作重启后,信贷类理财产品的走向。参与嘉宾认为,信贷类理财产品可能会越来越少,投资者不应对信贷类理财产品再抱太大期望。

  新规不影响存续产品

  中国证券报记者:银信合作之前被叫停后又重新开闸,对新发行的和存续的信贷类理财产品分别有哪些影响?

  黄力寅:对商业银行来说,《通知》主要的规范要求有:于2011年底之前严格按要求将表外资产转入表内,并按150%的拨备覆盖率计提拨备,按大银行11.5%、中小银行10%的资本充足率要求计提资本。

  上述规定对银行的影响是很大的。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虽然规定2011年底之前把转让的资产转回表内,但并没有细化转入的进度。这就会使银行谨慎行事以满足监管要求,且加强了今、明两年资金紧张的市场预期。我个人认为,银行继续与信托公司合作发行信贷类理财产品的积极性将大大降低。未来信贷类理财产品的发行可能逐步减少。而存续的信贷类理财产品基本不会受到什么影响,他们大多会在明年年底之前到期。

  陈柏轩:《通知》对银信合作理财提出一系列规范性要求,尤其针对融资类的银信理财业务合作。对存续的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银监会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要求将表外资产在今、明两年转入表内,并按照150%的拨备覆盖率要求计提拨备,同时大型银行应按照11.5%、中小银行按照10%的资本充足率要求计提资本”。对于新发行的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实行余额比例管理,即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

  邢成:严格说,有些媒体所谓“银信合作被全面叫停”的提法是不准确的。之前被暂时限制的仅限于以规避当前信贷政策为主要目的、被动管理型、贷款类的银信合作业务,即所谓“平台型”业务。

  无论是之前的定向限制,还是《通知》下发后规范发展银信合作,对新发行的信贷类理财产品影响最大、最直接。新发行的信贷类理财产品与之前的产品模式、交易结构、管理主体、运用方式、信托报酬以及法律主体都会发生根本性变化。对于存续的信贷类理财产品影响相对不大。

  新一轮产品将有变化

  中国证券报记者:如果再次允许银信合作,即将推出的新一轮的银信合作信贷类理财产品会与以前有所不同吗?投资者能否切实体会到前后的差异,怎样应对?

  黄力寅: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发行信贷类理财产品,银行选择转让的信贷资产都是优质资产,如果银信合作重启,这个基本特征不会改变。如果说有什么变化,那就是今后银行发行信贷类理财产品的积极性将大大降低,信托公司也要满足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业务余额的比例不超过30%的监管要求。所以信贷类理财产品将会明显减少,起码在今明两年的理财市场上是这样。所以有人建议大家不要再对信贷类理财产品抱太大希望。虽然说法有点悲观,但我认为有一定道理。投资者可多关注其他类型的理财产品。

  陈柏轩:从目前的《通知》来看,如果要开展新一轮融资类银信理财产品合作可能还会有较长时间。公开数据显示,目前信托公司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业务余额比例普遍超过30%警戒线,因此估计会在一定时间内,市场上将较少看到融资类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很多融资类项目将可能以信托公司作为主导发行集合计划,而银行代销发行的形式出现。这种模式下,银行将仅是一个“代理”的角色。

  邢成:对投资者而言,新一轮的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与之前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如理财产品的市场主体(受托人)更多的体现为信托公司,而非之前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运用方式更趋多元化,如贷款、投资、夹层融资等;进入门槛有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提升,如部分产品以100万人民币为起点可能成为常态;产品投资的预期收益较传统银信理财产品会有较大幅度提升,同时或有风险也会同步增加,对投资者的专业能力和风险判断与防范能力的要求都有所提高。此外银信合作理财产品的平均发行数量可能会有所下降,但单只产品发行规模会有所放大等。

  分清新老产品

  中国证券报记者:投资者在选择信贷类理财产品时,是否有必要以银信合作重启的时间点,例如2010年8月为标志来区别并选择新、老产品,并优先选择新产品呢?

  黄力寅: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因为信贷类理财产品的运行模式没有改变,银行怎样把表外资产转到表内、怎样计提拨备与投资者毫无关系。所以银信合作被叫停之前和重启之后的信贷类产品不会有什么差异。信贷类产品还是风险小、回报率较高的稳健型产品。只是由于具体的贷款项目不同,使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和期限有所不同而已。

  陈柏轩:不能简单地以时点区分前后融资类银信理财产品,也不能简单地说哪一类好。如前一个问题所提到的,可能在一段时间内,市场上将较少看到融资类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很多融资类项目将可能以信托公司作为主导发行,银行仅是代销。这种模式下,银行没有太多审核产品的责任,客户将与信托公司直接签订买卖合同。那么信托公司对于风险控制的完善与否,将对产品产生较为直接的影响。

  作为投资人而言,最重要的是要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观察该产品是否符合自己的资产配置需要,同时也要关注发行主体的信用程度等风险因素。

  邢成:当然有必要。实际上伴随《通知》的下发和实施,所谓老产品基本在理财市场上难觅踪迹。

  如上所述,新一轮的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已经发生实质变化,特别是发行主体、产品收益、风险揭示以及投资者结构,都与之前的银信合作理财产品,特别是平台型、信贷类银信理财产品有着天壤之别。因此只有充分认清新一轮的银信合作理财产品的特征和实质,广大投资者才能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同时,及时把握稍纵即逝的大好投资机遇,最终达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分享银信合作理财创新产品的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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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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