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监会一纸关于印发《国有及国有控股保险机构 “小金库”专项治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在业内激起了千层浪。中国人保集团监事会主席周树瑞说,“小金库”影响了保险公司正常的发展秩序,导致财务数据失实,不妨从完善内部制度出发,转化机制,杜绝“小金库”。
不过,业内对此也有不同的声音。“设小金库几乎是中国特色,不只是企业。”一位国有保险公司人士认为,即使是清查力度再大,“小金库”现象仍难完全禁止。
据悉,今年12月是国有险企“小金库”专项治理试点工作的大限期。
清查四类“小金库”
“国有险企成为中央清查对象的一部分,还是首次,但他们得完成自查后才能了解真相。”一位保监会人士说。
8月4日,中国人保集团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动员视频会议,参会范围包括中国人保县级以上的机构。“集团力度很大,旨在全面清查系统内的小金库。”一位中国人保人士说。
基于保险业的特点,保监会划分出四类小金库。隐匿收入是设立“小金库”之首要渠道。设立“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名目繁多,像用保费收入、投资收益等主营业务收入,等等。
据悉,虚列支出也是设立“小金库”一大类别,如以假发票、假合同、假票据等手段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等。
还有,通过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也是屡见不鲜。最后是以保险业之外的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治理“小金库”目前刚进入六个阶段的第二期,即截至8月底的自查自纠阶段。
当最后进入12月底的总结报告时,国有险企须深入剖析“小金库”来源、去向、产生原因和防范措施,总结治理经验,形成总结报告,于12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保险业治理“小金库”办公室。而保监会则于12月31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中央治理“小金库”办公室。
缘何屡禁不绝?
“小金库的造成也有历史原因,似乎年年都要查,却总也清理不干净。”一位国有保险人士抱怨。
一位中国人保中层并不否认“小金库”的存在,他说“集团对此很重视,明令禁止不许踩红线私设小金库却禁而不止,但目前情况已大有改观。”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坦承,杜绝“小金库”的可能性很少,若治理不当,会助长奢侈浪费、腐败现象和经济犯罪。
不过,“小金库”一词在很多保险公司看来,非常中性,而且他们认为,只要来源合法,花费开支合理,符合常规,可规避财务硬性规定,便于公司操作,利于公司的发展,亦未尝不可。诸如此类,“小金库”的生命力似乎很强。
而周树瑞说,针对“小金库”这样的顽疾,应上升到公司发展的高度去认识。“小金库”的形成既有体制、机制、市场行为以及环境等因素,也有领导素质的问题。应该通过建全内控制度来达到不想、不敢设“小金库”的目的。比如改变考核机制、调整列支渠道等。(记者 欧阳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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