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规范银行业收费 何时告别“救火式”监管(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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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规范银行业收费 何时告别“救火式”监管(2)

2010年08月06日 10:2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迈入上涨通道

  事实上,近段时间以来,有关银行服务收费所引发的社会争议一直没有停止过。

  今年4月,广州一些银行对于存取大量数额的零钞开始收取一定数量的手续费,即所谓“零钞清点费”。消息公布后,有社会舆论质疑银行此举有店大欺客嫌疑。随后,发展改革委和银监会联合发文叫停“零钞清点费”。

  然而,一波刚平息,涨价之风又起。7月底开始,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内的国内银行将ATM跨行手续费从2元提高至4元。记者采访了解时,银行方面给出的解释是,ATM跨行手续费提高是经过银监会批准的“合理收费”,只是各家银行提高收费标准的时间不同而已,造成了外界的误解。

  盘点一下,此前银行已推出“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如修改密码费、账户服务费、银行卡年费、异地存取款费等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银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已经迈入不折不扣的上涨通道。

  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治超指出,现在国内银行普遍缺乏尊重契约的精神。社会并不否定银行追求商业利益的行为,但前提是银行必须为消费者提供周到的服务。这其中就包括了一切要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未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否则就是违反合同法、漠视客户权益的表现。

  8月4日,记者联系广州地区主要商业银行,希望采访了解银监会下发通知规范银行收费行为后银行的执行情况。工行广东省分行有关人士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银监会的书面通知,等通知正式下发后,将按照规定执行。而其他几大银行直到记者发稿时仍未作出具体回应。

  整改不是万能药 事后补救不如事前引导

  业内专家指出,目前对于银行业服务项目收费的管理上相对滞后,往往是等到出现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后,监管部门才出来“灭火”。

  “与其事后补救,不如事前引导。”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治超说。

  廖治超认为,这次银监会出台的整改通知在短期内能够对银行业服务项目收费混乱的现象起到一定抑制作用,但通知毕竟不是立法,只是暂时解渴,约束力有限,如果不从源头上进行监管根治,相信过不了多久,又会冒出新的乱收费花样来。

  广发证券首席宏观策略分析师游文峰说,原来证券公司要收取客户的下单费、委托费、电话费等相关费用,但正因为市场竞争的结果,现在这些收费都没有了。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彭澎建议,银行业需要进一步开放,充分竞争,让大家提高服务水平,让民间资本进来,这样服务和收费水平自然得到调整,收费合理服务好的自然得到认同。

  “要对银行业的市场监管进行细分。四大银行占据了市场份额的七成,从前几次的收费风波来看,往往是财力雄厚的大型国有银行率先提价,而中小银行随后跟进。建议对这类‘领头羊’的行为要重点关注,及时引导。”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说。 (黄玫 王凯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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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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