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能凭借其天然地位,既享受垄断之利,又享受市场之便。巧立名目收费即使再合规,在情理上也说不通。没有通过协商、公证等程序而增加客户负担,从本质上说属于不当寻租,与强制消费无异。
日前多个城市调高ATM机跨行取款费用的余波未了,北京多家商业银行对其他中间业务的收费又在悄然进行。过去不收取手续费的柜台打印对账单服务开始收费,若用户忘记银行卡密码,挂失密码将被收取10元手续费。
花样百出的收费项目,让商业银行虚假竞争机制的泡沫,又一次展现出来。
合规合法,一直是银行收取客户费用、拒绝社会各界批评的防火墙。按照2003年发改委和银监会联合颁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具有服务项目及服务价格的制定权。尽管这一规定设置了“接受社会监督”的后缀,但显然,社会监督就是一个形同虚设的点缀。
在多数服务和产品定价机制已经转到市场定价的今天,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费用由服务提供者自行制定,广大客户却无从置喙,只能处于从属地位,这简直是咄咄怪事。就银行的收费对象来说,除非不与银行打交道,否则无人不是被收费对象。即使无法算出中间业务收费或提价后所产生的利润有多大,但可以想见十分可观。不对银行获取巨额利润的这种习惯性思维进行检讨,等于纵容对广大客户的权利蔑视,等于鼓励、强化不健康、不充分甚至虚假的竞争机制继续左右我们的生活。
实际上,从商业银行执著地变着法儿捞钱当中,不仅可以看到银行垄断经营思维的残留,还折射出了经济层面一些不健康的细胞正在发育。今年以来,银行IPO、再融资蔚然成风。除由官办银行转为现代企业管理的战略意图之外,商业银行缺钱的症状也若隐若现。这表明,一方面商业银行宽松放贷所产生的风险正在累积;另一方面,所放贷款要么回报周期较长,要么质量不高。再融资是补充资本金,不顾可以想见的舆论压力而四处寻立收费名目,也是为了补充资本金不足。二者的不同仅在于,后一种方式是因为银行处于绝对优势地位,行使起来更顺手。
在一个充分竞争的银行环境中,资本金一夜之间蒸发的事情屡见不鲜。出于保护经济命脉的考虑,国家对于商业银行给予事实上的担保,并因此授予商业银行自行定价之权。但是,如同房地产市场一样,商业银行地位再重要,也不能成为其剥夺公共利益的理由。银行不能凭借其天然地位,既享受垄断之利,又享受市场之便。巧立名目收费即使再合规,在情理上也说不通。没有通过协商、公证等程序而增加客户负担,从本质上说属于不当寻租,与强制消费无异。对银行的这种行为惯性若不加以规范,那么最终会被客户用脚投票丧失中间业务发展空间,不仅损失赢利能力,而且徒增金融风险。对于银行四处伸出来的手,到了管管的时候了。
本报特约评论员徐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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