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未代缴罚款产生千元滞纳金 责任该由谁承担——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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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未代缴罚款产生千元滞纳金 责任该由谁承担

2010年07月22日 15:07 来源:长江商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0个月以前就已经在银行交了违章罚款,可是交管局称所缴罚款并没有到账,车主得为此多付1000元的滞纳金。昨日,市民胡先生致电本报反映他这一“离奇”遭遇。

  千元滞纳金“从天而降”

  胡先生称,去年8月25日他有过一次违章记录,9月7日他就到某银行武汉新华家园支行缴纳了违章罚款,并且拿到了银行出示的凭据,“当时我把违章处罚单和罚金1000元交给了银行,按照之前签署的代扣协议,银行应该自动从我的电子卡里代扣我的违章罚款。”但是今年6月份,胡先生在办驾驶证年审手续时却被告知,自己那次的违章罚款还没有缴纳。

  胡先生去银行查询代扣记录,发现这笔钱仍在自己卡里,银行并没有为他代缴。胡先生为此多次奔波于交管局和银行之间,但事情一直未能得到解决。为了尽快通过年审,胡先生只好从自己卡里取出那1000元未被缴纳的罚金,再加上1000元滞纳金,一共向交管局缴纳2000元。

  责任该由谁承担?

  昨日,记者致电武汉市交管局指定的交通违章罚款代缴单指定打印点——某银行武汉京汉大道支行,该行工作人员表示,此类问题请咨询总行。“只要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将违章处罚单和罚金交给银行营业员,银行就会代缴罚款。”该行95566咨询台工作人员说。

  武汉市交管局工作人员称,如果银行没有及时代扣违章罚款,责任应该由银行来负。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朱慧生律师,朱律师表示:“只要按相关协议把罚金交给了银行或打到指定账户上,并符合协议相关要求,银行有义务按照协议约定代缴违章罚款,如果因为银行方面的原因迟缴或未缴,银行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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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文萱】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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