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本市房屋拆迁基地空置房屋、建筑工地临时宿舍和临时改建宿舍的安全管理,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屋拆迁基地空置房屋、建筑工地临时宿舍和临时改建宿舍安全管理的通告》。相关政府通告将于近日公布实施。
拆迁基地内空置屋不得住宿
房屋拆迁基地的拆迁人或者其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必须对房屋拆迁基地内原住户已搬迁的空置房屋采取关闭、封闭等措施,并定期巡查。另外,发现在空置房屋内住宿或者在房屋拆迁基地内搭建临时窝棚住宿的,应当劝其搬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工地临时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有关部门表示,非本工地工作人员住宿在建筑工地内的临时宿舍内,对本人的人身安全是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一旦误操作有关生产设备,也容易危害到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因此作出上述规定。为了加强住宿人员的安全管理,建筑施工企业还必须每周将住宿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报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临时宿舍每间人数不超8人
有关部门表示改建后的宿舍,应符合每间(户)住宿人数不超过8人,人均建筑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或使用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配备相应的卫生盥洗设施,其中每层超过10间(户)的,配备的卫生盥洗设施不少于2处。如设有厨房,应在建筑内部靠外墙集中设置,不得在每间(户)单独设置,并符合规定的采光、通风及安全要求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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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改建宿舍应办理的手续
(1)房屋产权人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经信委提出改建申请,由区(县)经信委组织安全生产监管、建设、规划、消防、房地、环保、卫生等部门对改建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核查,并提出可行性研究意见。(2)可行性研究通过的,房屋产权人应将可行性研究意见、改建方案等相关材料提交委托设计单位,由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消防部门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
(3)改建完成后,房屋产权人应向区(县)经信委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由区(县)经信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对外出租。
临时改建宿舍的出租规定
(1)临时改建的宿舍只能出租给与上海的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境内来沪务工人员。(2)临时改建宿舍的房屋产权人应当登记住宿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将登记信息每周报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马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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