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上海世博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浦东新区法院成立世博法庭,统一负责受理、审理、执行世博会举办和撤展期间发生在世博园区内的一般民商事案件;指定浦东新区法院管辖举办和撤展期间园区内发生的各类刑事、知识产权和行政案件,但依法由中级法院以上管辖的除外。世博法庭预计在世博会试运行期间挂牌。这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志先法官今天上午在北京宣布的。
在新闻发布会上,沈志先通报了即将实施的《上海市法院积极服务保障2010年世博会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邀请地方法院的领导前来发布新闻。
据沈志先介绍,《意见》共有20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明确了服务保障世博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强调了必须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公平公正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尊重世博惯例原则,善于依法运用世博惯例和规则处理涉世博争议;坚持利益衡平原则,妥善协调各方权益;坚持高效便民原则,不断提高诉讼效率;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不断强化司法公开。并建立专项审理制度,对涉世博案件实行指定管辖、集约审理。
世博会期间,在园区外发生的各类涉世博案件,则按照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确定的管辖原则由相关区、县法院或中院归口受理,并由专项合议庭审理。
此外,对细化服务保障的工作重点,对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界定了涉世博案件的范围;要求加强涉世博案件的立案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调解优先,注重利益衡平,有效化解涉世博民商事纠纷;加大涉世博案件执行力度等。 (驻京记者 杨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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