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依法对1至4月份严重违法的46名出租车驾驶员,分别作出吊销准营证、暂停营业和罚款决定,并向全市出租车行业发出通报。
今年以来,在本市交通部门和广大出租车企业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出租汽车驾驶员违法行为有所遏制,服务质量逐步提高;但少数驾驶员肆意违法,严重侵害乘客利益,损害了申城出租车行业的形象。他们的违法行为包括:
为挑客而拒载
2月20日,沪EV0870出租车驾驶员在浦东机场T1航站楼回绝了两名乘客到龙阳路的业务,之后又因路程不够远,拒载了要去南汇六灶的乘客。
3月18日,沪EU0735出租车司机在虹桥机场候客站得知乘客朱小姐要去最近的1号线地铁站时,当场拒载,而且不听现场调度劝说,坚持让乘客去坐机场专线车。
计价器动手脚
4月15日,车号为沪DM8386的出租车在普陀区曹安路待租时遇执法检查,驾驶员陆某承认改装过计价器,宰客目标锁定为初次来沪、对上海出租车行情不熟悉的外地或外国籍乘客。
找名目多收费
3月8日,司机周某驾驶沪DN3765车载1名外国乘客由浦东机场到金桥华美达大酒店。计价器显示金额238元,周某以所谓路桥费等为名,实际收费350元。
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依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决定:
- 对26名有拒载行为的驾驶员处暂停营运15天和200元罚款
- 对9名安装脉冲发生器造成计价器失准的驾驶员和1名多收乘客车费超过标准50元以上的驾驶员,吊销准营证
- 对10名故意绕道多收费的驾驶员,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多收款额10倍处以罚款
被吊销出租车准营证的驾驶员5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张欣平 吴润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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