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10年世博会的顺利举行,上海市政府根据筹办和举办世博会的需要,对目前所需的立法项目进行了梳理和分析,进行了一系列法制保障建设工作。
自2008年初,上海市就开始着手做好迎世博市容环境建设法制保障工作。同年6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本市促进和保障世博会筹备和举办工作的决定》,授权上海市政府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不与本市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前提下,可以在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广告管理等领域,采取临时性行政管理措施,制定政府规章或者发布决定。此决定的发布为世博法制保障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自决定发布以来,上海市目前已经完成9件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并计划继续出台一系列通告和规范性文件。这些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城市管理中的一些疑难杂症,如“城市牛皮癣”小广告的治理、流动户外广告的管理、车辆乱停放等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且大部分文件的有效期都为发布之日至2010年12月31日,只适用于世博筹办和举办期间,时效性强。(实习生强佳苗 记者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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