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商的“耳朵”就是灵。这不,广州刚传出放开单位自建房的消息,该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就带头,在媒体上“炮轰”单位自建房政策。此言一出,房地产商们和其利益代言人纷纷附和,大有将自建房扼杀于襁褓之中的势头。
房地产行业协会的会员主要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房协的发言自然也代表了房地产商的利益。这一次,房协和房地产商的“耳朵”怎么如此好使呢?
单位自建房的供给多了,相应地,市民对商品房的需求就下降了。作为卖家,谁都希望自己的产品有很多的消费群。广州放开单位自建房,无异于从房地产商“虎口夺食”。怪不得房地产商会急于跳出来炮轰单位自建房。
再看一个也是发生在广州的新闻。全国人大通过物权法没几天,广州一些开发商就开始急于卖车位。这是因为一些开发商想抢在10月1日物权法实施前,把一些“疑难问题”解决了,免得“夜长梦多”。
看来,只要影响到利益,房地产商的“耳朵”如兔子般灵敏,行动也如兔子般迅捷。
但在另外一些事情上面,我们发现开发商却好像丧失了听觉系统,任你三令五申、五雷轰顶,他们依然我行我素、目中无人,或者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究其原因,还是“利益”两字在作祟。
比如,政府规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能卖房、不得发布与实际房源不实的信息。可就在本月,北京市建委和建设部相继通报了二十几家房地产商在顶风作案。比如,房屋质量应该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但一些新住户搬进新楼后却发现墙体裂缝、水管漏水、面积不够。比如,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企业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但房地产商隐瞒利润、偷税漏税、欠税不报的新闻屡见媒体。再比如,国家提倡并强制地方要多建中小户型的中低档商品房,但各地实际建的多是大户型和高档商品房甚至豪宅。
需要时,上蹿下跳;不需要时,装聋作哑。你不得不佩服,开发商在这两种角色转换中,一点儿也不费劲。(董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