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房地产领域已是商业贿赂的重灾区,房地产市场的‘腐败板块’正呈现出令人触目惊心的图景。建议国家加大力度治理房地产领域的腐败。”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教授郭松海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郭松海委员是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研究所的所长,长期从事房地产研究。他说,当前,房地产开发领域存在着大量腐败现象。近来关于贪官的上百篇报道,几乎每个贪官都与房地产领域腐败有关。一批与土地案件、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连的省市级干部落马,重量级高官陈良宇、李金宝、刘志华、杜世成即是。比如,土地市场大量存在假招标、假挂牌、假拍卖、真协议;市场交易中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价格会直线飙升,而土地用途变更的权力掌握在土地规划领导小组手中,但实际决定权又往往由分管领导说了算。又如,因目前规划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太大,随意变更规划,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变更,一个中等项目容积率提高零点几个百分点,就会增加数千万元的收入;神奇的手,可谓点“石”成金。
“房地产腐败高发的重要原因,首先与房地产领域的制度缺陷有关;其次是惩罚机制的缺位。在很多情况下,开发商寻租于主管部门,部门就能基本上满足开发商的要求;贪官用权力托市,与开发商一拍即合,结成利益共同体;不法开发商达到目的,腐败分子也得到好处。因此,必须加强制度建设,杜绝和防范各种腐败,这也是宏观调控的政策能否行之有效的关键之一。”
郭委员建议国家加大力度惩治房地产开发领域的腐败,具体措施包括:
一、房地产开发必须执行阳光政策,建立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市场。要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涉及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房地产开发规划要办事公开。在房地产开发中,政府必须实行规划批前、批中、批后的公示;对于土地审批、城市拆迁、房屋开发整个程序等都要公开,实行公开招投标。
二、实行项目审批责任制。为了确保地产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杜绝黑市交易,必须重视项目用地规划的前置性,明晰规划设计的各项指标要求。要根据《城市规划法》和国土资源部11号令,尽快地建立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地产市场的运行机制和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体制,落实规划项目指标审批责任制。谁允许规划指标不完全的项目上市交易,谁私自更改指标,就应该追究谁的责任。
三、健全监督机制,把公共权力置于法制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如果不对行政权力予以制衡,商人的唯利是图和“审批权力”的结合,必然造成金钱和权力的交换,导致腐败滋生。为此,必须强化对公共权力的监督管理,对公共权力建立强有力的民主监督机制,把公共权力置于法制和人民群众有效的监督之下。
比如要强化公众对房地产开发实施的监督;加快规划审批监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对房地产、市政公用市场监管制度;加强后续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房地产行政管理和监控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制定行政效能投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为强化社会监督功能,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服务对象代表,对房地产开发系统的办事效率、服务质量进行多种形式的明察暗访。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总之,要通过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建立一种有效遏制房地产领域腐败发生的社会机制,编织反腐败的大网,做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保障。”郭委员说。(李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