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办公厅原主任朱中一表示,“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这种定性虽然在现阶段还不能改变,但“像北京、上海这些特大城市不适合把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来发展。”房地产商们对此多表示不认同。(2月5日《第一财经日报》)不难看出,很长时间以来,“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已经被地方政府官员普遍认可。正是基于这一定性,“控制房价平稳增长”
成了房地产调控底线,而在目前的高房价背景下,这与公众“居者有其屋”的朴素愿望显然相距遥远。同样是基于这一定性,屡次房地产调控政策,由于对动摇所谓“支柱产业”地位的顾忌,而投鼠忌器畏首畏尾不得要领,效果并不理想。
建设部原高官认为“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不适合把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来发展”的理由是:因为房地产业是个区域性市场,各地发展程度不一样。言下之意,这些大城市的房地产业发展得已经很成熟,市场上升空间已经不大,于是不能再作为“支柱产业”了。——原来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竟然如此短命,真让人哭笑不得。
其实,不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不适合把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来发展”,而是所有城市都不适合把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来发展;也不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不再适合把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来发展”,而是房地产业从来就不是什么“支柱产业”。
首先,无论是直接贡献还是间接贡献,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都配不上“支柱产业”的称谓。在直接贡献方面,房地产业是名副其实的“纳税侏儒”,中国纳税500强企业排行榜,其中“300名内没有一家房地产企业的名字出现”,与此截然不同的另一种风景是,各种富豪榜上,房产富豪巨人无数。尤为可耻的是,他们中的很多还“在巨富中欠税”。
在间接贡献方面,从钢铁、建材到装饰、装潢,房地产业表面上似乎拉动了一个很长的产业链,但是它同样压缩了其他巨大的产业空间,最鲜明的特征就是“老百姓不敢消费”——为了买房,人们只得压缩或放弃其他消费。
房地产业是一个依附型的产业,它是一个吸金机而不是一个吐金机,它只给房产富豪增收,不给普通公众造福。相当程度上,是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带动了房地产市场的红火,而不大可能靠越来越高的房价推动中国经济之车往前行进。
一个工厂把绝大部分投资用于兴建作为基础设施的厂房是不可想象的,一个家庭把绝大部分收入用于购置作为生存必需品的住房同样是不可想象的。当一个市场只提供70%甚至更多的普通人都买不起的高价房子,还能有什么让人感受到作为“支柱产业”的应有责任担当?
让房地产业得以浪得“支柱产业”虚名的,无非是其带给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且不说这其中蕴藏着多少见不得阳光的腐败,靠卖地撑起一个“支柱产业”本身就是十足滑稽的,这是一种典型的“今朝有酒今朝醉”式的发展:土地是稀缺资源,等到土地卖完了,“支柱产业”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关于这一点,我们已经能够从“大城市不适合把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来发展”的话语里,看得清楚无比。
(来源:新京报 作者: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