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8日电 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对于中国房地产调控而言,构建体系完备、覆盖广阔的住房保障体制是“正本清源”之举。但要每个地方政府都下定决心集物力、财力推出各种形式的解困房显然并非易事。专家指出,“在当前的政绩考核体系下,地方不愿让房地产价格降下去,完全可以理解。”
报道称,岁末年初,中国房地产市场在经历了一年的调控后喘息初定。审视一年来的情况,人们可以发现一系列可喜迹象:投资增幅、房价涨幅回落,新商品房项目套型建筑面积趋小,消费者预期发生变化……
“自宏观调控以来,‘投资增幅趋缓、房价涨幅回落’这句话差不多已经是妇孺皆知了。趋缓、回落是好事,但投资增幅趋缓说明投资还在增加,房价涨幅回落说明房价还在上涨。”上海房地产评论人士顾海波说。
报道指出,从单个职能部门“自拉自唱”到九部门携手合作,今年以来,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走上了一条日趋严厉的道路。然而,效果却并不尽如人意。
那么,究竟是什么让房地产价格“高烧难退”呢?“很多因素在起作用,住房结构调控的滞后效应、人民币升值预期、热钱涌入等等。但其中最为关键的是,中央政府相关措施的具体落实需要地方政府积极配合。恰恰在这一点上,很多政策遇到了消极甚至是积极的抵抗。”复旦大学房地产专家尹伯成教授说。
报道认为,从年初少数城市出台“购房入户”等托市政策,到年中有地方官员放言“敢于拉动房价是负责任的一种做法”,再到年末部分地区继续高唱“房价稳中有升”,一系列实际上“一以贯之的表现”正在对中央政府的调控措施起到重大消解作用。但要遏制这一“消解”,让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宏观调控中真正负起责任,显然需要更多的制度安排。
对此,专家们的建议是:“为了让地方政府更多地关注关系百姓基本生活需要的住房产品分配问题,是否可以考虑由地方人大定期审查当地房地产调控‘成绩单’?是否可以考虑通过有关法规条例的制定,来要求地方政府接受公开监督呢?”
报道强调,正是由于缺乏这种监督、审核的机制,尽管一再遭受“政策执行力质疑”,不少地方政府面对调控还是自觉不自觉地咬定“经济优先原则”,态度飘忽不定。比如,关于“九部门细则”中明确规定的限价房政策,地方上就从未认真落实过。这从各地最近出让的地块及“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中就可以看出。
“我们现在的地方政府还是‘发展型’政府,这意味着其关注的重点是经济发展而非社会公平与平衡发展。但这正是我们目前在政府职能转型中需要努力去做的。”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沈玉芳说。
“国务院对房地产调控情况并不是很满意。”不久前,建设部一名官员透露。要解决“满意”问题,必须权衡喜忧,妥善解决调控中已经显现的问题。对此,有关专家的建议是:事涉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需要更多制度安排。(蔡国兆 徐寿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