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5日电 针对一些城市存在的普通居民“购房难”问题,近来有观点认为“作为发展中国家,正常情况下是大概30%的人拥有自有住房,70%都应该是租房群体”。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包宗华在《瞭望》周刊上载文指出,这是一个不了解中国和世界各国住房情况的人,拍脑袋拍出来的错误论点。
据有关统计资料,这二十多年来,各国居民自有住房率和租房率情况每年都会有点变化,但一般变化都很小。大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大类是西方发达国家,他们的自有住房率比较低,跨度为34%~69%,租房率跨度为31%至66%,是比较高的。第二大类是发展中国家,他们的自有住房率很高,多数在80%以上,有一部分国家超过90%。与之相应的租房率却很低,多数为百分之十几,一部分为百分之几,只有极少数超过20%。
文章指出,中国的情况是,通过几十年的城市化发展,农民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由1949年的90%转变为2005年的70%,农民基本上都有自有住房。而城市居民通过“房改”,到2005年,自有住房率已接近80%,如按自有住房率应包括农民在内的国际口径计算,中国目前的自有住房率达到93%以上(与孟加拉国差不多),租房率只有6%~7%。如果不与国际接轨而只算城市的租房率,则为20%。
以上资料证明,提出“在正常情况下”发展中国家70%的居民应该是租房群体的论点,与“在正常情况下”发展中国家租房率很低的实际完全相反。
文章中称,发达国家自有住房率较低和租房率较高,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城市化水平高,农民占全国居民的比重很;二是经济发达和科学技术发展快;三是住房供应富裕;四是具有良好的租房条件;五是住房观念不同;六是政府的经济实力强。
发展中国家与之相反,一是城市化程度低,农民比重大,农民基本上都有自有住房。尽管住房条件比较差,甚至有的很差,被西方学者称为住在SHELTER(直译为掩蔽体,这里应译为窝棚)里;二是经济特别是科技比较落后,尚未形成一个需要加快人才流动的社会条件;三是城市住房供应比较紧张,并有不少贫苦居民住窝棚;四是没有充足的住房出租,出租环境也不够良好;五是住房观念不同,不仅农民“安土重迁”,而且城市居民也把拥有自有住房看成是富有和事业有成的标志,因而不少人为拥有自有住房而奋斗终生;六是政府的经济实力弱,只能为百分之几的最低收入者提供(甚至不提供)廉租屋。以上,就是发展中国家自有住房率很高和租房率很低的原因。
包宗华在文章中指出,降低中国自有住房率主要有6个条件:一是加快经济和科技发展,逐步形成加快人才流动的社会条件;二是加快城市化进程,逐步减少农民的比重;三是加快住宅建设,逐步达到住宅富裕;四是大力推行租售并举,积极创造良好的租房环境;五是改变人们的住房观念,使广大居民树立可租可购、梯度消费的观念;六是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加强,逐步增大廉租屋的比重。
以上6条,每一条都是需要经过长时期艰苦奋斗才能逐步推进并实现的艰巨任务。例如西方国家住房富裕的一条标志是拥有10%左右的空房。而在住房相对紧缺的中国,出现几千万平方米空置房(空置房主要是当年建成而末售出的住房,最后多数不会成为空房),就有人著文予以“严肃批评”。如果出现占存量房总数10%的空房,即中国拥有10亿平方米左右的空房,肯定是当今人们难以想象和绝对不能接受的。而在经过很长时期(肯定是遥远的将来)的发展达到住房富裕时,人们就会认为中国拥有十几亿平方米空房是正常的。
文章最后强调,中国政府一贯提倡租售并举,但要降低自有住房率和提高出租率,只能因势利导、积极稳妥地推进,不宜超过现实的可能去急于求成。对于各个城市住房出租率的高低,也应因地制宜,有高有低,不能“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