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界的著名理论家任志强先生一开讲,地球人都笑了。
任志强先生指出,2004年全国经济普查报告中房地产行业的利润率仅为6.7%,不管是净资产回报率还是销售利润率都在7%以下,在全国普查的16个行业中销售利润率排在第7位,仅为中游的水平。开发企业受法律的保护,没有必要、也不应公布自己的成本。
到2004年的时候,房价就已经上涨了许多,有些地方的房价甚至已经翻番。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行业的利润率也才不到10%,如果这种说法成立,就意味着,在房价还没有快速上涨以前,房地产界绝大部分企业都是赔钱的,且赔得血本无归、衣不蔽体。如此说来,人们应该对处于水深火热中的房地产开发商们抱以深切的同情和感激,因为他们默默无闻地为人民的住房事业作出了巨大奉献。
同时,开发商还作出了巨大牺牲。从2002年至今,房地产业连续入选“中国10大暴利行业”排行榜,对于房地产这样一个利润回报率不足10%的行业,这种排名该是多大的一个黑锅啊!然而,开发商们一声不响地忍了,背着暴利的黑锅继续从事房地产开发。直到今天,任志强先生才突然拿出2004年的数据对大家说:你看看,我们的利润率仅为6.7%。
然而,有一点公众却弄不懂了,正是在这个利润率非常低的时期,房地产界的富翁们却雨后春笋般地一个接一个粉墨登场。在2004年中国大陆百富榜中,房地产老板占据了百富榜的45%;在2005年度胡润系列富豪榜中,排名前50的富豪中有24位涉足房地产领域;在2006年胡润百富榜中,房地产仍以25.5%的比例排在首位。房地产业成为造就富豪最多的行业,50位房地产富豪的总财富达到2010亿元,平均财富40.2亿元,而上榜门槛高达15亿元,是所有行业榜单里最高的。
这些富翁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显然不是,是靠暴利催生出来的,这本身就让任志强先生的观点失去了事实基础。据曾经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从事过近10年投资研究工作的李清明估算:2004年,北京全市房地产一年的利润高达249.8亿元,不到两天就要催生出一个亿万富翁。
既然事实与任志强先生的理论存在巨大差异,那么,得出真相的惟一办法就是核定成本,让成本给出正确答案。但这恰恰是任志强先生最反对的。任志强先生在罗列了一大堆法律条文的时候,遗忘了重要的一条,于199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理由知道房价的大致成本。既然任志强先生坚持房地产界的利润率低得可怜,为何不用成本核定来证明本行业的“清白”?
任志强先生反对公开成本的另一个理由是,决定市场价格的是市场供求关系,不应该人为干涉,然而,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在这个催生富翁的暖房里,有多少非市场因素在影响乃至左右着这个市场?任志强先生的正名,恰恰暴露出房价的成本黑洞,暴利正是在这个黑洞中得以完成。面对一个个粉墨登场的富豪开发商,公众难道没有理由知道黑洞里面到底装着什么吗?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陈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