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中国住房要不要“二次房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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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中国住房要不要“二次房改”?
2009年04月28日 14:43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国房地产改革已逾十载。在这十余年时间里,中国房地产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毋庸讳言,也面临一些难题。针对这些问题,有专家学者呼吁,中国应启动“二次房改”。如何评介1998年以来中国房改,“二次房改”该不该提,又该如何理解,亟待廓清和回答。

  十余年住房制度的改革,不但有效拉动中国经济增长,而且极大改善了百姓居住条件和环境。据统计,在城镇人口大量增加的前提下,目前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已升至28平方米左右,相比房改前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事实证明,房改整体上是成功的。

  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难题,但这些问题的出现并非改革方向出现了错误,而是一些地方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

  其一,过于重视房地产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偏离了改革的方向。房地产对经济的刺激作用显而易见,在一些地方房地产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也被当地政府发挥到了极致,这极大地促进了房地产投机和房价上涨。

  其二,日益突出的“土地财政”,增加了居民购房成本。出让土地,充盈地方政府财政,这是一条被地方政府屡试不爽的举措。据恒大地产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家印透露,目前我国各城市土地成本占房价的平均比已达30%左右,高达一百多项的税费成本加起来要占到房价的30%-40%。

  其三,投资炒作、官商勾结等现象较为突出。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著名经济学家成思危透露,在房地产开发中,开发商的利润占30%,但“这30%里头有一部分是灰色成本,说白了,就是行贿的成本”。

  这些因素,在不同程度上都助推了房价的非理性上涨,以至于住房成为百姓反映较为强烈的一大民生难题。

  但近些年,这些问题已引起了中央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遏制房地产投资炒作、查处房地产领域行贿受贿腐败案件等方面,明显加大了整治力度。

  此外,在保障房建设上,中央也作出新的决策部署。2007年8月,中央出台“24号文”,明确提出“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2008年12月,国务院会议又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争取用3年时间,解决近75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24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有了政策的大力支持,住房这一民生难题自然会得到有效解决。

  回顾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我们固然存在一些不足,但我们更应该看到房改的成就。中国房改应继续坚持市场化的发展方向,兼顾住房民生与市场的双重属性:一方面确保政策资金向民生保障倾斜,另一方面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确保市场更加公开、透明。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有效解决普通居民的住房难题,实现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的理想目标。(吴定平)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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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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