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拟安排430亿元,用于补助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实物廉租房建设。同时,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把部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作为现阶段我国保障性住房的两种主要类型,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再次同时被作为重点扶持和发展的方向提上政府的议事日程。但是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讨论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声音。分歧的核心恰恰就围绕着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展开:两种保障性住房,究竟谁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手段?在国家已经明确投向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数千亿元投资中,究竟谁该占更大的比例?代表委员众说纷纭。
是抑制房价还是打压市场?
“多盖一些经济适用房是有效抑制房价的最好办法,要利用国家政策和市场宏观调控双管齐下。”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殿贵说。
和王殿贵一样,采访中许多代表和委员都认为,目前中国存在的住房困难和前两年房价的飞涨有直接的关系。只有采取积极措施,让房价回归到合理区间才是解决城市居民住房的根本办法。建设经济适用房,不仅是让居民有买得起的现房,更重要的是能够对虚高的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让房价回归理性和正常。
据了解,今年仅北京市就将有42000套保障性住房上市,其中22000多套为经济适用房,19000多套为限价房。
对于上述看法,许多代表委员并不认同。全国政协委员、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征认为,房价的高涨是许多市场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其中既有地价的飙升,也有房地产税收的高企,并非简单的供求问题。因此,靠增加廉价住房的供应量并不能有效地解决房价问题,相反会对房地产市场形成打压。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孔庆平认为,如果保障性住房投资中的大部分用来建设经济适用房,无异于是给本已低迷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再泼一盆冷水。“经济适用房不一定是解决住房保障的最佳手段,最需要住房的城市低保人群同样也买不起经济适用房。”
在王征和孔庆平看来,解决住房保障的关键仍在于加大廉租房的建设,同时限制经济适用房的开发。
是“居者有其屋”还是“居者有其产”?
对于城市居民的住房保障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电影学院院长张会军提出,不仅要考虑其基本保障性,而且要考虑适用性。
张会军说,刚刚参加工作的公务员、企业人员、年轻的大学毕业生等人员,由于实际工资和经济情况,买不起商品住房,也租不到适合其工资水平的住房。对于这部分既买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享有廉租房条件的中间人群来说,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无疑是最适宜的安居选择。
全国人大代表、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栗智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将来还应适当增加经济适用房的面积标准,以满足相应消费群体的需要。
许多代表在支持经济适用房建设时均认为,虽然它不是解决基本住房保障的最佳办法,但是对于满足中间人群的住房需求无疑是很好的选择。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总裁于炼则表达了不同的意见:“我们首要解决和实现的是‘居者有其屋’的目标,而不是‘居者有其产’。户户拥有房屋产权,可以作为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之后的下一个目标。目前情况下,如果在解决群众住房过程中形成‘全民置业’运动,那么中国房地产市场注定不会理性,房价将继续居高不下。”
于炼认为,解决中间人群住房问题的最佳途径仍然是租赁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他建议彻底取消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开发,将资金转向廉租房的建设,甚至可以考虑将廉租房向完全不收取房租的“零租房”方向发展。
住房保障要遵循市场规律
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之所以引发争议,很大程度上在于其在执行过程中的制度缺位,从最初的分配不公,到后来的豪华型、大户型经济适用房建设,再到目前的郊区化、边缘化……
2008年,北京朝阳区的一个限价房项目在选房签约过程中,首批14000多户限价房配售家庭中就有2000多户家庭放弃了选房,多数人弃选的原因是因为限价房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
廉租房不被完全信任,一方面是其起步晚、规模小,另一方面是中国仍存在着大批买不起商品房又不能住廉租房的中间人群。我国目前廉租房建设刚刚起步,大多数地方是在2007年之后才开始廉租房的规划、建设的。在一些人口过千万的大城市,一年也仅建几千套廉租房。
代表委员们的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之争暴露出了我国在解决住房保障过程中仍然必须面对,而且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房地产市场的一部分,作为一种商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同样要尊重市场的规律。”于炼说。
“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房屋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在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特点,在不同的位置有不同的体现,需要具体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保障性住房开发计划。”孔庆平说,房屋的价值更多的还是决定于其物理属性,而非政策属性。最终左右人们选择的仍然是地理位置、社区质量、交通环境。“究竟是选择经济适用房还是廉租房,其实并没有一定的答案,关键还是要保持合适的比例和合理的开发速度。”(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