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缴存限额上调 比去年每月多存447元——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广州公积金缴存限额上调 比去年每月多存447元
2009年05月08日 11:20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公积金缴存进行年度调整,职工将按照新的基数和比例缴纳公积金,每月最高缴存额将从去年的3349元调高为3796元,比上一年度多存447元。

  据悉,本缴存年度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广州统计部门公布的2008年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即3796元×5=18980元。职工月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上一年度广州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16745元,新一年度的最高缴存基数比上一年度增加了2235元。如果按照20%的最高缴存比例计算,新一年度个人每月缴存公积金的上限为3796元。

  在2009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09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总额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温故知新

  □新一年度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依旧各为5%—20%

  □缴存比例超过12%的,应计征个人所得税

  □缴存基数低于或等于广州现行最低工资标准860元的职工,单位应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但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免缴

【编辑:刘丛丛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