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住房在市区的要加税? 业内批"不切实际"——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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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套住房在市区的要加税? 业内批"不切实际"
2009年04月03日 16:18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天有媒体称,由十多位专家参与的《国家住房建设制度(2010-2050)(建议稿)》已报送住建部等相关部门,内容涉及第三次调整住房制度,其中颇受关注的是有专家建议“市内拥有多套房将受限制”。对此,今早广州地产业人士普遍认为“可行性不大”,因为既不合情也不合理,而且市区、郊区概念难以界定。

  据媒体报道,此建议稿共9章49条。课题组组长兼建议稿执笔人表示,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的探讨由来已久,但由于涉及多个部门利益,成了烫手山芋,推进速度较慢。建议稿提出,国家允许投资者将住房作为投资渠道,并对这种投资从总量上加以控制,对出租房屋的租金标准与相关管理进行规范。在涉及第二套住房与投资型住房方面,建议稿称,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城乡居民改善居住条件、购置第二套住房,并对第二套住房挤占城市公共资源的情况进行必要的限制。

  这位执笔人还表示:“国家应制订政策,限制和调节家庭或个人在城市内拥有多套住房,比如,第二套住房在市区的要加税,第二套住房在郊区的,可减税。”

  此消息马上引起争论。今早,广州地产界多位专家接受本报采访认为,“第二套住房在市区的要加税,在郊区的可减税”不切实际,写入国家住房制度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地产专家韩世同看来,首先,在同一城市买房,却要分不同的区域交纳不同的税,本身就不合理,同时,如何界定“市区”与“郊区”也缺乏可操作性,况且城市的发展速度很快,今天的郊区,明天就可能是城市的新中心。比如广州番禺区,目前介乎于中心与郊区之间,但亚运会的到来,亚运村的投入,相信不久将成为广州最具活力的新中心之一。如果界定是以行政区域划分来作为加税或减税的依据,无疑也是很可笑的,因为每个区也都有其中心区和边远区,难道又要将其再细分?

  中介机构人士今早则指出,代理业主卖房的案例显示,不少广州人以前在郊区置业,但多是闲置的,其实就等于挤占了一套住房,造成“资源浪费”,但如果是在市区里买房,留来“养老鼠”的比例就少很多,即使自己不住,也可能用来出租等,住房资源还能充分得到利用。

  专家还表示,其实国家已出台了控制投资型住房的措施,市民想将居住条件升级,换房是正常合理的要求,只要还清了第一套房贷,再买第二套房就不应设置障碍。

  也有行家认为,这一建议也许未考虑到,“第二套住房在郊区的可减税”其实会间接鼓励将农村用地变建设用地的冲动。(记者赵燕华、实习生髙文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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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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