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江苏团开放日上,全国人大代表、常州市市长王伟成很受追捧,因为就在这个月的月初,常州宣布了一条让全国“轰动”的楼市新政:停建经济适用房,改为直接补贴资金给符合条件的家庭购买商品房,即将暗补变为明补(详见本报昨日A2版)。记者了解到,经济适用房经过十年历程遭遇众多尴尬。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经适房的销售面积逐年下滑。政府费尽苦心帮助低收入群体改善住房环境,但是收效并不理想。今年两会期间,就又有代表委员建言政府停建经适房,多建廉租房。那么“常州经验”究竟适不适合全省乃至全国推广呢?
[数据]
经适房销售面积逐年下降
国家统计局数据表明:1999、2001、2003、2006年,全国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面积占住房总销售面积的比重依次为21%、20%、13%、6%,呈明显下降的趋势。许多地区的经济适用房只是盲目规划,所以带来交通不便、商业、学校、医院等设施配套不全。1998年出台的房改“23号文”规定:经济适用房将占住房供应的主导,而结果是,在接下来10年的住房商品化、市场化大潮中,经济适用房从未占主流,而且所占比重持续下降,个别地方甚至有公积金盈余为浪费工程买单的事。花如此大的代价,换来如此巨大的浪费,这难道是保障型住房的初衷?
分析表明,经适房销售面积逐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经济适用房大多地处偏远,由此造成的交通费开支很大,商业、娱乐、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跟不上,因此其销售市场并不看好。二是经济适用房户型偏大加大购房者经济负担导致大量弃购。
[建言]
对买房人进行“直补”
今年全国两会上,王超斌、金正新、蔡继明三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出建议:停建经济适用房,推行廉租房制度。提案人之一的王超斌委员是河南省工商联主席。他在出席由政协举办的一场发布会时接受了记者的短暂采访。
“我们大胆建议对贫困人群继续解决住房问题,假如要买的话,还是要买商品房,商品房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不可能单位建一些福利房进行分配替代商品房。对买房子的人进行直补能保障这些人的利益。如果买不起,就去租房。鼓励企业建廉租房,怎么鼓励,国家可以免出让金,也不用交房产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这样企业就会乐得帮政府建廉租房,不仅对建廉租房的企业减免税,对租这样房子的人也应该免房屋使用税和租赁税,这样,新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就租得起房,穷困的人也可以有房子住。”王超斌委员说,他们的建议里,希望今后买经济适用房的行为变成租赁,不一定要有产权,以租赁的形式,鼓励大家租廉租房。
[探访]
常州经验能否全省推广?
记者注意到,事实上,常州正在探索的模式,也正是王超斌委员所建议的。那么,常州的经验到底能不能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呢?
上月底,常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将通过货币化补贴的方式,解决10000户左右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年内购房货币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该市房管部门负责人表示,新办法由过去的补“砖头”改为补“人头”,满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购房者,都可以获得每户8万元的补贴,在市区范围内从市场上选购新建成套普通商品房。
8万元货币补贴能否有效帮助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市场上购得房屋?据了解,常州市已规定补贴额度今后可以根据经济发展情况来调整,而且当前8万元的标准与国内其他已发放经适房货币补贴的城市相比,还是比较高的。
对于常州市的做法,一位住房保障方面的专家认为,作为特殊时期、特定城市采取的特殊办法,这确实是一个既有助于房地产市场发展、也有利于住房保障的创新之举,不过要在全省推广的难度比较大。
这位专家称:“首先这个城市经济比较发达,政府有实力拿出这笔钱来补贴给居民;二来常州市经适房和商品房的价格差距不是太大。如果商品房价太高,拿着补贴也买不到合适的房源,那货币补贴就没有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