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明明已经注明了“2001年5月1日之前不得进入市场流通”,但是直到2009年,白云区同和镇人民政府在同泰路集资建设的120套松园山庄住宅,还是不能在市面上流通,导致该小区三分之二的房子闲置。昨日,省政协委员庄耀提交了给予松园山庄住宅进入市场流通的建议,并提出,与其花高成本建设保障房,还不如先让这些低价房进入市场,一举两得。
根据庄耀的调查,松园小区的规划、建设、国土使用权出让金手续都已经办妥,也已经发了合法的房产证,并且不是农业用地和农民集资房,土地权属性质为“国家所有”。该房产证上还注明了“2001年5月1日之前不得进入市场流通”。“按照法律,不禁止的就可以进行,2001年5月2日之后该房就可以上市流通。但是松园小区的业主多次到市和白云区房管局申请过户都未果。”
庄耀表示,白云区房管局的答复是“已上报市房管局待批”,市房管局的答复是“已上报市人民政府待批复”,市人民政府的答复是“找市房管局”。根据市人民政府答复再找市房管局,答复是“等待市人民政府的批复”。
庄耀表示,广州市还有一些不影响城市发展规划的集资房小区没有补办各种合规手续。如果松园小区能够过户,将会调动其他楼盘补办的积极性。(记者蒋悦飞、何有贵、杜鹃、黄蓉芳、林洪浩、陆建銮、罗桦琳、黄茜、石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