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本市今年新二十项民心工程之首的全市住房保障工程昨天启动。据介绍,今年本市扩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范围,最大的变化就是首次由拆迁家庭扩大到非拆迁家庭,孤老、大病、重残等特殊家庭也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到年底,本市将新建2000套实物配租住房。从昨天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今年,本市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首次扩大到非拆迁家庭。据介绍,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认定方法,原则上与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家庭现住房面积认定方法相同。对其中实行“租房补贴面积统一按15平方米计算”或“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的家庭,现住房面积按原住房实际使用面积认定。对申请家庭户籍在《天津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下发之前落于本人(含配偶)、父母或子女已变卖、转让使用权的住房处,且申请家庭成员他处无住房,申请家庭需提供原住房置换手续、买卖合同。不认定原住房面积,只认定原住房变卖或转让使用权的时限是否超过3年;合住近亲属住房的,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按申请家庭人口占该住房落户的总人口的比例计算。
同时,孤老、大病、重残等特殊家庭今年也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据了解,市内六区享受低保待遇连续一年以上、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变故变卖房屋或转让房屋使用权在3年以上、同户籍家庭成员名下没有住房的两人以上(含)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市内六区持民政部门“特困救助卡”一年以上,符合“孤老、大病、四级以上(含)残疾”认定条件,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含)或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变故变卖房屋或转让房屋使用权时间超过3年的两人以上(含)特困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记者雷风雨 通讯员吴梅 王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