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地产市场在牛年迎来了政策的春风。1月23日,包括北京市建委、发改委、财政局在内的9部门正式下发《关于贯彻国办发〔2008〕131号文件精神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表示将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鼓励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
《意见》称,要加大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的居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再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享受首套住房同等优惠待遇的二套房贷,其前提为首套住房面积,低于所在城市人均居住面积水平。
而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利率方面。央行去年发文,自2008年10月27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从这份通知的内容来看,对于第一套房贷没有还完的客户,在贷款购买第二套房时仍有可能享受优惠政策。”一家股份制银行北京分行个人信贷部的负责人表示,对于二套房贷,银行方面除了考虑“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这一因素外,还会有一些更细化的考量标准,例如审核客户的征信记录,考察其收入水平以及学历情况等。
《意见》规定,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
上述个人信贷部负责人介绍说,该行现在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人均居住面积来对“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这一因素进行考量。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7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07平方米,2008年的数据还未公布。
“银行一方面要考虑宏观大环境,对经济发展要尽量支持,但是也要考虑自身的收益。”上述负责人称,目前五年期存款利率为3.6%,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5.94%,若按照央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下浮30%计算,客户只需支付4.158%的贷款利率,仅比五年期存款利率高出0.558个百分点。
虽然利薄,但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仍是兵家必争之地。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曾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明确表态,希望年内能将该行个人业务占总体信贷投放的比重由10%提升至20%以上,原因在于个人信贷与对公贷款相比,对经济周期的波动不太敏感,利于银行控制风险。(王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