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并不主张农民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一次性的进行流转,建议还是建设能够获取稳定收益并与城市的功能性相配套的产业。”昨日,在旁听了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小组讨论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魏成林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时做出了上述表态。
“把使用权一次性出让,卖了50年、70年这种方式并不可取,虽然农民可以一次性拿到钱,但钱花完了,怎么办?”魏成林表示,“农民没有了土地,便没有了生产资料。所以在流转的时候,对于农民未来生活的保障,要给予考虑。”
为此,他建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流转的过程中,最佳的方案应该不采用一刀切,将一部分集体建设用地保留下来,用以建设能够获得持续性收入的产业。这样农民虽然也从农村集体变成城市集体了,但却拥有了一份稳定长期的收入。
“比如,现在北京在搞总部经济,有金融区等一些区域,如果要是金融机构自己盖写字楼,那就必须进行征地,但是写字楼在盖起来之后,这里的工作人员需要给予配套服务,需要饭店,那农民就可以在自己的土地上建设,这样一来产权就属于农民,可以出租、也可以委托机构进行经营,这样,产业本身是与城市融合的,农民还可以盈利,就有了一个长久的收入保障。”
此外,魏成林还透露,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细则国土资源部已经制定完毕,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内容很细,可操作性也很强”,他表示,一旦国土资源部正式确定并下发,北京将立即落实执行。(齐琳 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