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本意虽好,实行起来却让人不那么痛快的政策,古到王安石的变法,近到近日的房贷优惠政策。原因无他,“利益”二字左右,有人赚就必得有人亏。
其实就房贷优惠这件事而言,说商业银行会“亏”也有些言过其实,但是经过5次降息后,商业银行的存贷利差越来越小是不争的事实。如果按照房贷新政策折算,银行利差收入又要跳一次水。
近日笔者有位朋友,本身从事房地产行业多年,近日见面得知,他要把2007年新买的房子出租掉,用房租帮着还贷款。他大吐房地产行业的苦水,由于房市不景气,收入缩水不少,不得不出此下策,当问他是否知道房贷优惠政策时,他说虽然知道,但是等到银行有具体动作恐怕还有待时日。笔者又问他是在哪个行办的贷款,据说中小银行的反应应该会快点。这位朋友大为激动,说他就是在某地方股份制银行办理的房屋贷款,但是这家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就是房屋贷款这块业务,如果这块利润受到挤压的话对其整体利润收入都会有影响,可想而知其推行优惠政策的积极性会是怎样。反而是四大行的利润来源较为广泛,对国家政策的反应也更为积极,倒是有可能尽快推出优惠政策。
其实商业银行也是企业,其经营本质就是存贷获取利差,作为一个市场经济的主体,任何压缩利润的举动都不会被欢迎。
但是另外一位银行业内的朋友却认为,现在中小银行是进退两难。办优惠政策,利润被压缩,不办优惠政策,人家还可以把按揭转到别的银行,这样一来,实行优惠政策只是损失一部分利息收入,如果客户整个转走,则是把利息全部损失掉了。所以权衡之下,目前的状况是哪个银行先开始优惠,就先占领了优势,别的银行不跟进都很难,最后必然会全部实行优惠政策以避免客户流失。
一直走在潮流先锋,商业嗅觉灵敏的上海银行业就已经做出了表率,据媒体报道,上海地区的四大行已经开始对存量房贷利率实施优惠。北京地区也有3家中小银行出台存量房贷的利率优惠政策,分别是北京银行、民生银行和交通银行。
虽然银行已经忍痛让利,但是对普通贷款者来说,想享受优惠政策还得先借银行的尺子量量自身的规格,看够不够得上银行规定标准。
据传,一些银行支行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满足一部分优质客户的要求。如果手头有其他房产或贷款结清的客户,其收入来源稳定,向银行申请房贷基本上能获得理想的利率优待。各银行给优质客户还定有若干“标准”,如“贷款人是事业单位处级以上的干部”、“个人净资产300万元以上”、“银行存款达到一定额度且3个月以上”等。
“其实银行用几个定语就把能享受优惠的群体给订死了,‘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优质客户’,在银行的定义中什么叫优质客户?就是教师、公务员这类有稳定收入的群体,但是这部分人多数都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的房贷又不在优惠之列,把框框又缩小了,能进去的人没多少。”一位仔细研究了政策的“房奴”很无奈的这样说。(记者 万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