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不足90平方米的商品房,契税交纳比例有的项目是1%,有的项目是1.5%——这是在最近这个交房季,让买房人困惑的焦点问题之一。记者追踪采访得到的结论是:
2007年王先生购买了一套面积不足90平方米的商品房,总价不到100万。最近在收房交契税时遇到一些疑惑:他被通知要按总房价的1.5%交纳契税。而王先生认为,他购买的房子符合去年底财政部和北京市建委发布的相关契税优惠政策,应按1%交纳契税。
王先生的疑惑已经成了一个普遍问题,不同的楼盘在最近交房时契税交纳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在另外一个楼盘像王先生这样的情况就可以按1%交纳契税。究竟该按什么标准交纳契税,记者采访了地税局相关人士和业内人士。
●2008年11月24日之后交纳契税时应按最新政策执行
丰台地税局税政二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买房人在2008年11月24日之后交纳契税时应按最新政策执行。
2008年10月22日财政部新闻办公室宣布,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在财政部的有关房产契税政策调整后不到一个月时间,北京市调整了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2008年11月23日市建委发出通知,将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调整为:北京市三环以内每套总价215万元人民币、三环至四环之间每套175万元人民币、四环至五环之间每套165万元人民币、五环以外每套100万元人民币。
同时,普通住宅还得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指总的建筑面积/总的占地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因此,如果是在2008年11月24日之后交纳契税,非普通住宅还按照总房价3%交契税,没有任何优惠。90至14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按1.5%交契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内的普通住宅按1%交契税。
●享受1%契税优惠必须是首次买房人
记者打电话采访了王先生所买楼盘的工作人员,询问为什么王先生购买的90平方米以下,总价在100万以内的楼盘不能享受1%的契税优惠。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能否享受1%的契税优惠除了上述两个条件外,还要看是否是首次购买的住宅。只有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内的普通住宅才能按1%交契税。在目前不能确定王先生是否是首次购买住宅的情况下,只能先按1.5%代收。之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如果确属首次购买的再退还0.5%的契税。
但为什么在最近交房的另一楼盘,像王先生这样的情况就可以直接按1%交纳契税呢?经过记者的多方采访发现,问题还是出在是否首次购买的认定上。王先生是在2007年购买的住宅,当时贷款政策还没有对第二套进行限制,因此也不存在审核是否是首次购买的问题。在收房交契税时就需要进行审核。
但有的楼盘是第二套房贷政策出台后销售的,在进行贷款签约时就已经进行了是否是第一套房的审核。因此在收房交契税时就不需要再进行审核,而可以直接按新规定交契税了。(周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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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契税?
契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土地权属转移是指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包括出让和转让两种方式,其中转让又包括出售、赠与、交换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不包括在内。
房屋权属转移是指房屋所有权转移,包括买卖、赠与和交换三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