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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关于“存量房贷”的话题再度被市场炒热。有媒体报道,工、农、中、建四大行关于存量房贷优惠利率作出规定,只要2008年10月27日前执行基准利率0.85倍优惠、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优质客户,原则上都可以申请七折优惠利率。消息一出,就大多数采取 “公积金贷+商业贷”组合的普通工薪阶层不禁要问:存量商贷可打七折,那公积金贷款呢?
就此问题,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副研究员丛诚表示,无论是存量贷款用户,还是新增贷款用户,本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不会像商业贷款那样实行七折优惠,而是严格遵照央行于去年12月23日最新一次调息后的利率来执行,利率方面不做任何调整。
据了解,自从去年10月27日鼓励自住型购房贷款的房贷新政出炉后,之前已获得商业银行房贷的个人客户来年利率如何调整,已获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否也会做相应跟进、调整等问题,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丛诚指出,事实上,商业住房贷款利率即便是打了七折,距离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仍有一定的差距,换句话来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已经相当优惠。
丛诚表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能给予贷款人的优惠并不是体现在利率上,而是通过其它途径,如在一定条件下购二套房享受“首购”待遇、调高每户家庭贷款限额等途径来体现。早在去年12月26日本市出台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已经就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优惠做出了明确规定。(记者 杨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