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房贷新政”执行已有近一个月,关于“改善型住房”的定义概念未能明确。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业内外重点关注的“第二套房”的政策调整尚未出台。
二套房贷仍收紧
记者将多家银行的执行细则进行了比对,发现针对“首次购房”的放款条件,各家银行的政策较为统一。根据规定,如果是优质客户,或者是普通住宅,首套住房一律可享受到“贷八成、利率下浮30%”的优惠。但在业内外普遍关注的第二套房限定方面,松绑政策尚未出台,即贷款成数仍为六成,利率上浮10%。其实与早先的“二套住房”信贷收紧基调并无二致。
记者致电省建设银行房贷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建行二套房的相关细则尚未出台,需要等待相关部门的通知;在济南市建设银行的两个营业网点,记者也得到了相同的答复。随后,记者相继询问了多家银行的服务热线,对于第二套住房的标准仍然严格,并未有丝毫放松。据了解,在央行出台房贷纲领性政策之后,部分商业银行曾经对二套房贷实行了隐晦松口,但随即被银监会紧急叫停。
“二套房”标准难认定
“现在各家商业银行为什么不肯发布其细则?就怕细则严了以后,把客户挤走;而松了呢,又不符合中央的政策规定。”原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2008年10月底在一次公开场合上的演讲言简意赅一句中的,“把客户挤走”,实质是把买“改善型”住房的二套房买家挤走,因为对于首套普通住宅的买家,各家一定会响应政府号召给出首付两成最低7折的优惠,银行间不存在太大的差异化竞争。关键是如何定义“改善型”住房,而且给出何种程度的优惠。
关于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各家银行仍然没有明确的认定标准。有银行认定为“不论是否结清,在全国征信系统中显示有贷款历史,便视为第二套房”;有的银行则承认,如果只有过一套住房贷款,且已结清,再贷款便可视为第一套房进行执行。然而,业内人士认为,对于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的继续收紧,对于激活市场不会带来实际效果。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二套房”松绑政策迟迟未出台,有可能会打击市场对新政的热情,从而使新政的效果大打折扣。(记者 刘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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