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中国银监会向各商业银行下发《关于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管理的紧急通知》(下称紧急通知)。本已陆续酝酿出台的各行房贷细则再次延迟,截至30日,仅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正式公布细则,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均表示仍在研究之中。
对于何时会出台房贷细则这一问题,交通银行副行长钱文挥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商业银行面临的压力比较大。”钱文挥透露,目前交行正在对相关问题继续进行深化研究并和监管部门积极沟通,预计近期将会出台。
房贷新政的出台使得商业银行不得不在三个方面做好平衡:首先是业务发展的考虑,作为一个竞争相对较为充分的市场,各家商业银行发展按揭贷款的难度较大,因此将会积极应对此次新政的实施;其次,在风险控制方面的平衡。根据央行规定,对于首次购买普通型自住房的客户,除贷款利率下浮低至基准利率的0.7倍以外,首付比例最低可降至两成。“从银行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首付比例应该视还款人的能力而定,这对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提出挑战。”钱文挥表示。第三,效益提升的考虑。在央行接连降息之后,目前打折后的房贷利率已经呈倒挂状态,而房贷新政的实施有可能使银行的风险提高。“利率下降,而风险在提高,这将对银行的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提出全方位的挑战。”
对于改善型住房的优惠问题,钱文挥透露,交行不会对所有首次购买改善型住房的客户都进行优惠,而是要把改善型住房同自住、首次等其他几个概念结合在一起考虑,分为几个不同的层次。
银监会紧急通知中关键的一点,是“各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除首次利用贷款购买自住房外,其余情形均继续严格执行此前颁布的‘二套房贷政策’。”
“是否放开二套房贷”是10月23日央行决定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下称房贷新政)后的争议焦点之一。有关监管部门担心房地产市场可能下滑,因而要求对非自住型住房的信贷严格控制;而商业银行则认为,二套房贷属于资产质量相对优良的业务,同时也是出于同业竞争的压力而对此业务很热衷。本次房贷新政,正是在“改善型自住房”的问题上给了商业银行风险自控的空间。
“因相关监管机构的出发点不同,因此在对政策的具体执行上存在分歧。”一资深商业银行研究人士这样说。他认为,商业银行目前要做的是尽可能多地与监管部门沟通,准确把握监管意图。
截至发稿时,已经公布房贷细则的商业银行仅有农业银行和光大银行,两家银行的细则比2007年的“二套房贷政策”均有不同程度的优惠。其中农业银行对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人以及符合条件的存量客户,都执行0.7倍的优惠利率。光大银行则对“二套房贷”执行20%首付、0.82倍的优惠利率。(记者 邹靓 唐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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