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省级批准建设用地备案质量提升
2008年02月21日 08:3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表评论
昨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2007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大省级政府批准建设用地备案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备案数据上传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与2006年相比,2007年备案工作质量有大幅度提高。
据悉,根据从每季度对各地备案时间、方式及数据填报等情况汇总分析,天津、陕西、新疆、江苏、湖南等11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备案质量较好,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其中天津、陕西、新疆等省(区、市)合格率为100%;河北、重庆、山东等13省(区、市)合格率为80%至90%;黑龙江、浙江、福建、广西、海南、四川6省(区)基本合格;云南省备案工作质量较差,合格率仅为40%。与2006年相比,备案质量合格率在90%以上的省份由4个增加为12个;备案质量差的省份由5个减为1个。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表示,为适应国家加强宏观调控需要,建立土地审批情况的快速反应机制,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设用地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实行建设用地动态备案,并明确了备案内容,细化了有关指标。(于祥明)
【编辑: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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