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2008年01月23日 09:11 来源:北京日报 发表评论
除了个人在银行办的信用卡、房贷、车贷、结算账户等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及养路费等信息也成为个人信用报告的组成部分。记者昨天从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了解到,去年北京共有280万条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236万个机动车户及养路费缴纳信息正式纳入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
央行副行长苏宁此前曾表示,我国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已为近5.86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信用信息采集和服务范围日益扩大。这个数据库的规模堪称世界第一。而苏宁透露:“国内绝大多数有收入的人都建立了信用档案。”征信体系的建设对扩大信贷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信用贷款。据了解,在信用信息库全国运行之前,商业银行对个人只做抵押贷款,很少做信用贷款。
据记者了解,个人信用档案的内容包括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居住、职业,信贷交易记录,借款情况,还款情况以及拖欠情况等等。不过,根据相关规定,除了本人可以查阅自己的信用报告外,只有商业银行在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和进行贷后管理时才能直接查看借款申请人的信用报告;而即使商业银行查看信用报告,也需要先得到借款申请人本人的书面授权。
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重视自己的信用报告。此前有商业银行统计,由于少数人有欠银行贷款不还的记录,如信用卡透支未还款或者房贷未按期归还等负面信息,再到银行申请贷款时遇到了麻烦,曾经有10%的贷款者被拒。而良好的信用记录则能缩短审贷时间,帮贷款人更快速地贷到款。
个人如何查阅信用报告
个人可持居民身份证到人民银行各地分支行的征信部门去查询。若发现不是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良记录,可向人民银行分支行的征信部门反映,或直接向征信中心反映,也可直接找报送信息的商业银行反映,提出异议,要求核查。(记者耿彩琴)
【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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