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共维修基金交存比例将征民意
2008年01月22日 09:01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今年,交纳公共维修基金将有所变化,由按房款交变成按住宅建筑安装成本的一定比例交。市政协委员、建委副主任苗乐如表示,根据建设部的规定,这个比例为5%到8%,但北京具体按照什么比例交存,目前正在研究,并将征求各界的意见。
首期按建安成本比例交存
建设部和财政部去年年底发布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今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即公共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在此之前,北京以总房款的2%缴纳公共维修基金。
在新的交存金额计算中,建安成本和交存的比例则是决定首期金额的两项因素。苗乐如介绍说,目前北京住宅的建安成本方面,高层住宅建设材料和施工成本要比多层住宅要高,高层住宅造价一般为每平方米1700到2000元,多层住宅近几年每平方米在1300元左右。
今年重点整治延期交房
开发商不按期交房一直是业主投诉的焦点之一,苗乐如昨天表示,北京今年将把延期交房作为房地产市场治理的重点,将出台相关措施,要求开发商预售资金在保证工程款结算后,才能用作其他用途。苗乐如表示,“目前在考虑的措施包括推行项目手册,对于整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从它的立项就开始加强管理,使得项目的运行情况比较清晰。”
维修基金前后对比
一处100平方米的高层住宅,假设房价1万元/平方米、建安成本2000元/平方米。
按照以往规定,首期交存额为:100×10000×2%=20000元;
按照新规定,首期交存最低限为:100×2000×5%=10000元,最高为:100×2000×8%=16000元。(记者马力)
【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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