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梁舒女士刚在广安门附近购买了自己的第二套房子,她到光大银行缴纳了住房维修基金,不久后就拿到了一张印有“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卡”字样的信用卡。通过这张卡,她就可以清楚地查询自己房屋“养老金”的情况。现在和她一样,所有购房者都会拿到这样一张住房维修基金的卡。而在5年前她买第一套房子时,这笔钱还交得不明不白:“当时根本不知道这笔钱还是自己的,一直以为像是税啊、费啊的,交了就和我们没有关系了呢!”
2005年1月份以前,住房维修基金,还是一个停留在规章上、合同上的名词。2005年市政协委员刘子华提交的提案《关于北京市政府房屋管理部门应加大对商品住房维修基金监管力度的建议》,开始给80亿的住房维修基金“解冻”,让今天每位购房的业主都有了自己的专门账户,这笔房子未来的“养老金”,实实在在的被看住了。
进程
一页纸盘活80亿资金
作为一名房地产专业的律师,市政协委员刘子华较早地注意到了开发商与业主因公共维修基金收缴及使用情况不明而发生的纠纷。“我发现交纳住房维修基金的规章有些不健全,我看到外地有一些案例,比如说业主购房时将住房维修基金交给了开发商,可是等几年后办理房产证需要核验住房维修基金的时候,才发现这笔钱已经不知在什么时候没有了。广东省消协公布的房地产投诉分析也表明,物业维修基金被挪用已成为购房者投诉的热点之一。”
刘子华委员告诉记者:“我发现当时在北京维修基金的监管也处在真空状态。万一遇上不法开发商,挪用这笔钱,就相当于得到了一笔巨额的无息贷款,如果到期无法返还,产生的纠纷将不可设想。当时北京市已经有2911个居住小区,这里隐藏着多大的危机啊!”
2005年1月,刘子华委员提交了提案,50多名委员附议,住房维修基金成为那次市政协大会的热点话题。
“当时我们调查,根据这几年北京市商品房销售的情况,估计住房维修基金应该在80亿左右,可是官方公布的数字仅为30多亿,这中间的差额哪儿去了?”当时和刘子华委员一样关注住房维修基金的还有李晓林等5位委员。
2005年,住房维修基金存在的问题被曝光,开始走上了盘活之路。“我当时真是没有想到,这薄薄一页的提案,不仅唤醒了北京市民对数十亿巨额资金的记忆,也推动了住房维修基金监管‘防火墙’的建立。”刘子华委员告诉记者。
缘起
80亿维修基金6年未用一笔
2005年1月,刘子华委员在市政协会议上提交了一份提案——《关于北京市政府房屋管理部门应加大对商品住房维修基金监管力度的建议》。
从1999年起,业主在购房时都要对住宅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建立公共维修基金,购房者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按房款的2%足额缴纳维修基金。然而由于缺乏可以依照实施的使用法规,这笔累计6年约有80亿的维修基金愣是一笔也没花出去。
“当时我对周边居住的邻居还有一些政协委员进行了调查,尽管法律上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小区业主共有,但是对这笔钱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几乎没有一个人知道是怎么回事。”刘子华委员告诉记者:“被调查的人都说交了这笔公共维修基金,但是从没有小区动用过这笔钱。这笔每位业主都应该了解的资金却没有人知道,这就不正常了。”
督办监督建议网上公开
2005年,住宅维修金提案经过市民投票,成为当年政协的6项主席重点督办提案之一。
2005年5月17日,在刘子华委员的记忆中还很清晰。“那天,我们28位委员到市建委针对住宅维修基金监管问题进行座谈。那时候市建委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2000年到2004年底,全市共归集商品住宅维修资金43.35亿元。”刘子华委员回忆说,这个数字和我们的估算差异太大了,而且当时市建委一直表示,法定的程序难以落实,咨询的多,符合使用条件和程序的少,基本上没有批准使用。
这样的答复让委员们难以满意,委员们纷纷发言提看法:李惠玲委员认为必须要对住房维修基金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找到这笔房屋的“养老金”;王安耕委员建议立即将住房维修基金的信息公布到网上,让所有的人都能监督……最终委员们意见集中在首先找到这笔资金上。
三个月追回26亿资金
2005年7月5日,市建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归集管理工作的公告》,限期追缴滞留基金。
从公告发布起到8月底,全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归集总额已经达到了69.5亿元。短短3个多月,为老百姓追回了26亿元。刘子华委员告诉记者,“69.5亿元,已经接近于委员们此前估算的数额了,我们首先帮老百姓找回了本应属于他们的钱,这为住房维修基金下一步的使用奠定了基础。”
维修基金“开封”
当年9月,一份名为《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文件挂在了首都之窗、市政协等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征求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一个月的时间,网站点击6800多次,收到意见和建议850条。
同时,市建委也完成了《北京实施物业管理办法(草案)》的起草,在该《办法》中,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并按照“谁受益、谁付费、谁决策”的原则,对部分业主使用专项维修基金的决策机制做出了明确规定,即涉及部分业主的公用设施设备维修改为由受益业主决策,使维修基金的使用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
“北京市专项维修基金管理系统”也随后开通,市民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并监督自己所交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分摊及收益等情况。住宅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迈上了公开、透明之路,并在全国开始推广。
与此同时,69.5亿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终于“开封”了。
点题
关注维修基金使用
住房维修基金找回来了,也看住了,如何使用也成为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关注的问题。
作为首批使用住房维修基金的宣武区凌云居小区,为了拿到动用维修基金的必要条件:业主委员会或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在小区内公示了两个月才拿到三分之二业主的签名。
市政协委员李少华参与的一次筹备业委会的过程也让他感触颇多:“那还是个规模较小的小区,也就100多户居民。召集业主就先犯了难。有人户分离的,有的住的是出租户,户主根本不参与的,有的是根本没人住空着的……好不容易召集齐了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又得干许多事务性的工作,等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已经是两个多月以后的事情了,没有足够的热情和动力,成立业主委员会,太难了。”
在2007年的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郭宝东等9位代表提出建议案,建议修改《办法》中“业主大会成立后,经业主大会决议,由业主委员会在银行开立账户,存储维修基金”等条款。建议将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交由有关政府部门进行管理,制定相应的、严格、操作性强的使用管理办法。(记者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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