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进入大修期,却因开发商长期恶意拖欠维修基金而无法修缮;无人监管,有些业委会将维修基金擅自挪作他用……被视为城市房屋“养老金”的房屋维修基金,正日益受到关注。“与其让维修基金躺在那里常年‘冬眠’,不如由政府出面,让它们‘活’起来。”上海“两会”召开前夕,民盟市委提交的党派提案中建议,尽快规范房屋维修基金保值增值措施,让其更好地为业主服务。
监管使用存在漏洞
2002年7月,位于静安区的联谊西康大厦业委会一纸诉状递进法院,称小区业委会自2001年2月8日依法成立后,至今房产商未将维修基金存入业委会开立的银行专用账户中;而位于本市东北片某小区的业委会不监督维修基金的使用,任凭物业公司漫天要价。而在查账中居民却发现,小区业主入住不到一年道路竟然就翻修,还在保修期内却动用维修基金的本金……
民盟市委近日提交的上海“两会”党派提案的调研显示:除一小部分小区每年对房屋维修基金进行审计,并采取银行储蓄等方式进行保值手段外,大部分小区的房屋维修基金常年处于“冬眠”状态。
由于缺乏有序监管,维修基金被挪用,如擅自被投入股市等情况日益增多。而这些城市房屋的“养老金”抗风险能力差,伴随着通货膨胀和物价波动等因素,贬值风险更是日益突出。
多种方式使其增值
在民盟市委提交的党派提案中,建议政府鼓励组建房屋维修基金投资管理公司或专业理财机构,由它们对维修基金进行保值增值的运作,提高维修基金的抗金融风险能力。而维修基金投资的收益,全额记账于各业主账户。不得提取现金,只能归并于维修基金,或经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用于日常维修。基金投资管理公司或专业理财机构,按季或按年公布收益,做到账户公开、透明。
而对于物业管理费以外的各类收益,如停车费、广告费等,要设置最低比例,归入维修基金。业主也可设立个人维修基金补充帐户,鼓励业主自主补充缴纳维修基金,收益归业主,收益部分不能提取现金,只能用于支付业主自住房屋的大修理费用。
政府多方加强监管
除为维修基金增值外,提案同时指出,政府应尽快制定相应的法规,规范对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监管和保值增值。
对于那些没有成为业委会的小区,应由政府有关部门设立专门账户管理维修基金,并委托第三方监管;待业委会成立后,再将维修基金转交业委会;业委会换届时,政府有关部门有权对维修基金的转交进行监管。
一旦开发商保证维修基金在销售前及时到位的情况未兑现,政府应责令其不得销售或暂停其销售许可。凡已销售楼盘涉及维修基金不到位状况或前期物业侵吞、滥用维修基金的,政府应支持帮助业主对违法者进行追索。
“业委会并非建筑工程的专业人士,因此,有必要聘请专业人士予以法律咨询帮助。”该提案另外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还可建立专家库,由业委会通过专家库计算机网络随机选择专家进行法律咨询,并适当给予专家咨询报酬,以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记者冯兰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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