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正式实施,要求房主在出租后7日内到基层出租房管理站登记,违者将被公安机关处以200元至500元罚款。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一规定实施半月以来,主动登记的房主寥寥无几。
出租房登记遇冷
按照法规规定,出租房管理服务站应设在社区、村等基层组织。记者走访几个街道了解到,改制正在进行中,目前出租房登记点还是设在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站。
在安外大街登记站记者看到,主动前来登记的出租房客寥寥无几,两个小时内只有一人。这名房东还是带着“外甥女”过来咨询,自称把房子借给她住。
“刚公布头几天,每天还有三四个人过来问,但现在又少了,宣传力度还是太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半个月来在这里登记的有20多人,其中有一半自称是出借的。“效果挺平淡的,”另一个登记点的民警告诉记者,主动登记的特别少,大部分还是依靠入户核查。租房住的陈先生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打算去登记,因为房东都没主动提出来。“我又不做违法的事,登记后反倒有一种被人监督的感觉。”
按照新规定,中介公司应该书面告知租赁当事人去办理登记手续,但目前执行情况并不乐观。一家中介公司业务员告诉记者,实际上他们不愿管这事,因为很多房东和房客都拒绝去登记。
难题一中介公司最头疼入户核查不开门
一位搞了十几年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管理的民警告诉记者,出租房登记是一个连公安机关都很难管的事情。目前城区出租房的很多房主都住在郊区,找到他们难度很大。还有一些出租房是通过中介公司委托代理的,中介公司如果不配合,既找不到房主,也不让房主和房客见面,是管理部门“最头疼”的问题。
此外,由于出租许可证早已取消,所以房主登记后只能拿到完税凭证。“老百姓说登记完了也没有凭证,怎么能证明我登过记了?”民警说。
记者了解到,因为登记的工作量很大,各派出所都依靠协管员队伍进行入户登记核查,协管员必须保证每天都下社区,才能详细掌握出租房情况。但出租房房客的流动性很大,核查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民警说,“今年赶上奥运会,主动办暂住证的还比较多,往年春节前都是登记的淡季。”
而协管员入户核查经常遇到敲不开门的情况,有时就连民警去检查,主人也拒绝开门。某社区曾有一个外国房客在屋里拒不开门,民警把房主请来也打不开门,房主只好叫来开锁公司才打开门。
“即使登记了也不能保证没问题,”一位协管员告诉记者,以前曾出现过房客使用假身份证登记的情况,后来房客将人扎伤逃跑,至今都不知道其真实身份。
难题二大部分不愿缴税公安机关处罚难
“报纸上说不收费的,怎么还让我们缴税?”新规定一出台,居民拿着报纸质问民警,其实他们是把收费和缴税混为一谈了。
“出租房税从原来的18%降到了5%,但还是很多人不愿意缴,一提缴税就不想登记了。”民警告诉记者,其管辖的出租房主中只有1/3缴税,大部分人不愿缴税。有的中介公司预备两份租房协议,其中一份给派出所,上面登的房租较低,这样可以少缴税。
记者从中介公司了解到,主动到税务机关登记备案的租房者更是稀少。一家中介公司认为,收取房屋租赁税费,是导致房东逃避备案的主要原因。同样,处罚也是出租房管理中的难题。按照法规,出租人不主动办理出租登记手续,可由公安机关罚款200至500元。但目前只要出租房不出问题,即使房主没有主动登记,公安机关也很难对其进行处罚。“我们一般告知3次,只要来登记的都不会罚款。”民警告诉记者,有的房主死活不交罚款,公安机关也没有强制措施,只有出了问题,比如治安刑事案件,房主才会乖乖地缴纳,因为可能会面临治安拘留等处罚。
出租房成案件高发区
据了解,目前在北京某些城乡结合部地区,当地农民基本都已放弃耕种,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出租房屋,致使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数量高速增长。记者曾采访过丰台区西局地区,该地区常住人口只有4千多人,流动人口却达到1.8万人。
出租房也成为治安刑事案件的高发地,并逐年上升。以北京城乡结合部的某派出所为例,去年入室盗窃案发生在出租房内的占95%以上,被拘留的违法人员中,租房居住的流动人口又占90%以上。
某派出所统计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出租房 510户 580户 630户
刑事案件 30起 34起 41起
入室盗窃 11起 14起 21起
“管好出租房主就能管好流动人口。”某派出所所长说,该所每月都要组织上百人次对出租房进行入户调查,要求房主的出租房必须是安全合法的,去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并督促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一旦出现漏登误登,当出租房发生刑事案件后,公安机关很难在短时间内查找到房客信息。
按照今年实施的房屋租赁管理新规定,出租房管理站今后将主要设在社区或村的基层组织。有关人士认为,派出所不再负责出租房登记管理后,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委会需要聘请大量的协管员和保安进行管理,或者成立房东自治会,否则会出现管理上的空白。本报记者王蔷J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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