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表面上已停工停售,但暗地里,小产权房的兴建和售卖仍然如火如荼。
在北京一家较大的房源交流网站“赶集网”上,每天新增的小产权房信息就有一二十条,多数分布于房山、通州、顺义等地区,房价比周边至少低30%,有些甚至直接写明“小产权”。但国家的禁令,也令买房人和开发商心情复杂。
在不安的气氛中,为什么小产权房仍然卖得欢呢?小产权房的出路到底在哪?目前,政府部门已多次重申“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小产权房问题很复杂,解决小产权房不该一刀切。
现场
低价格依然很招人
近日,记者来到房山区琉璃河镇一个名叫“滨水雅园”的小产权楼盘暗访。这是房山区规模较大的小产权项目之一,目前20多幢六层半的住宅楼已经完工并且可以入住,此外还有30多栋楼正在动工建设中。
虽然不是双休日,但是看房人并不少。50多岁的宋师傅打算给年迈的父母物色一套底层的二居室。“城里的房子动辄就上万元,要买困难着呢!”小产权房吸引宋师傅眼球的自然是价格优势,20万元左右就可以买个80平方米的两居室,哪怕地处偏远、周边设施不健全这些缺点都变得“可以接受”了。
交订金才保证买得到房
“真想买的话就先交订金,不然到时候就没有了。”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别看这里有20多栋楼,但是大部分都已经被买下了,房源现在非常紧张,房价每天都在涨。要是周末,这里根本就转不开身。”中介对这里的未来信心满满:“从开盘的单价1500元现在已经涨到了2300元,明年年底再涨个1000元不是问题。”
记者发现,小产权房的开发商为了更隐蔽和推脱责任,并不直接聘用售楼人员,也不专门制作宣传的文案和广告,而是把销售交给了一些中介公司,由他们通过网络、分发小广告等形式为楼盘做宣传。
中介称“乡产权很可靠”
当问到房屋的产权归属时,中介称这些楼房是乡政府在农村的公共用地上盖的,属于乡产权。那乡政府会不会临时变卦、收回房屋,中介表示没有这种可能性:“这里住着好几百户人家,乡政府怎么可能跟这么多人过不去呢?”房子再交易他们也有对策:“要想卖的时候就委托中介,私下走公证处,这个不是问题!”
随后,中介又带着看房者到了另一个小产权楼盘——金果家园。中介称这个楼盘可以在两年内转为大产权:“两年内开发商会陆续交齐土地出让金,到时候这里就是大产权房了。”这对购房人来说,极具吸引力,尽管将信将疑,仍有不少人纷纷解囊。
心态
业主:冀望小产权“转正”
“我的房子以后卖给谁呀?”国务院强调城镇居民不能买小产权房后,这个问题成为业主吴女士最大的担忧。
据吴女士介绍,她在2005年以每平方米2400元的价格买了一套130多平方米的小产权房,当年买房时很让她动心的一点就是房子价格看涨,还容易出手。“到大队盖个章,大队再出一个‘新房本’就行了。”“我现在就希望政府能出政策,把小产权房变成大产权房,哪怕多补交点钱呢。”和许多小产权房业主一样,小产权房转正,是吴女士最大的希望。
看房人:置了便宜房才算有了家
小张夫妇这两年一直租房住,租的就是小产权房。据他们介绍,周围不少同事买的都是小产权房,虽然产权不确定,但毕竟有自己的家了,这让他们心里很“痒痒”。“我们现在也想买,但看不清政策,特别是最近国务院明确城镇居民不允许买小产权房后,就更不敢买了。”
开发商:偷偷地也得把房卖出去
“如果重新给我一个选择的机会,我肯定不建小产权房了。”昌平区一开发商非常无奈地说。当初看见别人搞房地产挣了大钱,他也跟风,稀里糊涂就拿了现在这块地。没想到,钱没挣到,头发都快愁白了。“现在,别让我看见‘小产权’这仨字,一看见就紧张。你想想,房子都盖好了,还有3栋楼没卖出去,能没压力吗?再说,业主天天盯着你问这问那,你就得天天为这事犯愁。另外,这3栋楼还不敢公开卖,只能偷着卖。”
解读
小产权房性质有三种
目前,小产权房根据占用土地的性质主要分三种:第一种是在乡镇企业用地、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农村村民住宅等集体建设用地上开发的;第二种是在未利用地上开发的;第三种是在耕地等农用地上开发的。
从北京的实际情况来看,第一种情况比较多。许多村委会或乡镇企业以“旧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在村民的宅基地上建房子,建好的房子一部分用于回迁,一部分就按小产权卖了,都没有报批,或报了没批,或报批的名义是占用。“占用”和“征用”虽一字之差,但产权性质是完全不同的,按“占用”报批的项目是拿不到大产权证的。
小产权房出路应多元化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认为:小产权房的情况很复杂,解决方式也不应该一刀切。
这位业内人士认为,解决小产权房的方式按规划和土地性质区别对待比较合理。像在耕地上建的第二种情况必须明令禁止;第一种情况因为比较普遍,而且既成事实,拆除的成本很大,所以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比如详细规划上是居住用地的,看有没有可能转为大产权房,或像经济适用房一样,以限制上市的方式确定一种其他性质的产权。(王望)
背景
今年以来,政府打击小产权房的声音不断。
3月12日北京市建委发出购房风险提示,提醒购房者不要购买无产权的或房屋权属有争议纠纷的房屋,如宣传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此类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6月18日,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发出购房风险提示,在购买新建商品房过程中,要注意加强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不要购买小产权房,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12月1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提出了“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12月13日,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重申,“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小产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