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8·31”后不符合协议出让的经营性项目用地理清上市交易道路的《关于对不符合继续协议出让条件的经营性项目用地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称458号文件)已于12月1日起停止执行。记者昨天从市土地储备中心了解到,目前本市符合458号文件的“8·31”遗留项目共约90个,土地总面积约1900公顷。
2004年3月31日,国土资源部与监察部联合下发71号文件,文件严格要求各地协议出让土地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必须在2004年8月31日之前处理完毕,否则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土地,纳入国家土地储备体系。8月31日因此被称作“大限”。“8·31”后,北京出台了458号文件,该通知对不符合协议出让的经营性项目的主要处理原则是以原建设单位为主体,继续完善前期相关批准手续并进行征地、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前期工作,使土地达到规定的入市交易条件后挂牌上市交易。
“8·31”未过关土地多数分布在四环外,12月1日以后,本市将不再办理符合458号文件条件的各类遗留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授权手续。市国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符合458号文件条件但尚未通过联席会审议的项目,原建设单位已在10月31日前向土地部门进行申报。经各区县统计汇总,目前全市“458项目”共约90个,土地总面积约1900公顷。市国土局将分期分批会同相关单位按现行一级开发程序审核办理,争取早日将这些土地挂牌供应。(记者刘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