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颁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下称《新目录》)即将实行。《新目录》明确表示,我国将继续限制外商投资于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外商投资土地成片开发则必须与内资企业合资、合作;并新增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的限制。此外,还将“普通住宅地开发建设”从现行《目录》(2004年修订)的鼓励投资类别中删除。
显然,《新目录》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业限制范围有所扩大,那么其将对未来房地产市场造成何种影响?
“中国整体向上的经济强劲增长,必然对未来市场有积极的推进作用。并且目前中央也鼓励特大城市发展来带动周边城市群,可以判断,未来上海的房地产发展必将具有良好前景。”高力国际华东区董事总经理翁琳认为,本次指导目录出台也要关注它进一步具体内容来判断未来的影响。
据悉,此目录出台考虑了目前中国整体经济发展形势,在进口顺差持续增大,外汇储备持续增加,人民币兑美元持续升值的背景下,防止境外资金大规模流入,倡导产业调整与升级而相应颁布,其着眼点是全局性的。
“此次指导目录出台因为着眼于全局的产业调整,因此并不对于房地产业有过多新的政策修改。事实上,相对于2006年171号文件(限外令)的出台,此次外资投资指导目录只是适当的调节。房地产开发的限制方面,更多的是重申了之前的范围。从上海来看,2005、2006年房地产开发投资方面,外资仅占3.3%与4.4%,对于市场的影响有限。”翁琳表示。
在《新目录》中,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被作为新增条目列入限制范围。
对此翁琳对记者表示:“作为新增条目,可以看出,政府希望对外资参与房地产交易加以限制,出发点可能是对于房价高企的忧虑。而外资此前对于一些城市高端物业的整体收购都曾被市场认为可能加速了这种趋势。新目录出台后,可能会对中高端物业的交易有所影响,因目前外资投资均集中在中高端房产领域。然而在二级市场交易乃至房地产中介及经纪行业,由于外资进入的方式比较多样,如何界定尚未明确。”
《新目录》取消了鼓励投资建设普通住宅,由此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对此,翁琳认为,本次指导目录对于普通住宅开发的转变,应是政府考虑到了目前房地产在普通住宅投资方面产业已走向相对成熟,因此并不再需要特别鼓励外资来进行投资。(邓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