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家住西城区的张先生在德外街道办事处领到了一份《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定表》,有幸成为领到申请经济适用房“新表”的首批市民之一。
记者看到,厚厚的“新表”相对于过去一张纸的“旧表”来说,内容要丰富的多。“新表”共包括7部分内容。
首先,申请家庭要填写一份“申请承诺书”,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承诺书中提到“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同意承诺若获得批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将按规定退出原住房或降低一个标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第二部分,申请家庭要真实填写“成员情况、住房情况、收入及资产情况”并写明申请家庭承租、拥有原住房处置意见;第三部分,申请家庭成员要到单位或街道,对住房情况、收入情况盖章,由单位或街道对家庭成员所填写内容进行证明;第四部分,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年收入填写核定意见,并写明是否属于有60岁以上老人、有重残人员、有患大病人员等情况的“优先配售家庭”;第五部分,街道住房保障部门填写入户调查及公示情况,并写出初审及配售意见;第六部分,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填写第二次公示及复核意见。
在“新表”的最后一页,是申请家庭需要提供的材料一览。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屋产权证、拆迁证明等。
从这份“新表”的内容中不难看出,今后,对经济适用房的审核将越来越严。另据了解,西城区的“新表”发放工作是比较快的,部分城八区街道和远郊区县还没有启动这项工作。一不愿透露姓名的远郊区县保障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12月中旬才能发“新表”。(记者李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