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位60岁的老太太,前不久申请了一项“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把自己的住房抵押给银行,每月多了几千美元收入,这样她就可以潇洒地到各地去旅游。而银行则要一直等到她去世后,才会收回这套住房……这就是时下在美国流行的“以房养老”模式。但在中国,许多空巢家庭的老人守着空房子,却拿着微薄的退休金,省吃俭用、生活艰难。
“‘以房养老’在美国已经很普遍,但在中国还没被了解。去年该提案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交,我是‘以房养老’提案的执笔人,最终由九三学社中央参政议政部修改、完善。”建设部科技司司长赖明一边给记者介绍提案的形成过程,一边从电脑中调出“以房养老”的相关资料。在去年的“两会”期间,该提案一经提交就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的关注,成为热门话题。
“住房不仅仅有商品属性,还有社会保障的属性,对后者我们的研究还不够。”被选为全国政协委员和九三学社中央委员的赖明觉得,中国正步入老龄化社会,而且这个趋势在加快,探索“以房养老”正是对现有养老模式的补充。
一份前瞻性提案的由来
住房反向抵押1980年代起源于荷兰,近年来,这一贷款方式因对解决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养老问题效果显著而迅速在许多国家推广。其推出大大降低了老年人生活负担,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水平。
“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根据中国国情,我们可以建立一种新的安居养老保障体系,作为我国养老保险保障制度的一种补充。”赖明说,目前,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在中国存在推行的基础和潜在的市场。
推行以房养老应对老龄化
预计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2亿,占总人口近25%,即意味着每4个人中就有1位老年人。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因人口寿命的普遍延长,高龄老人增多,预计这一比例将高达35%。到那时,中国的老龄人口数量,将比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这5个发达国家的总人口加起来还要多。
而我国养老保险金的缺口越来越大,中央财政用于养老保险的拨款与5年前相比整整翻了10倍多。在“未富先老”的国情下,如何切实解决好老龄人老有所养、确保他们的生活质量是摆在我国政府面前的大课题。
为此,提案提出推行以房养老应对老龄化。目前,城市中很多老年人,辛苦一辈子所得的财富几乎只换来了一套房子,但终于拥有了房子的老年生活却不那么轻松。由于要居住,不可能出售或出租,只能留给后人。然而,以独生子女居多的下一代年轻人,可能面临赡养4个老人的沉重负担。一套房子提前变现,上对老人、下对儿女都可算是一种可以接受的方式。
通过“以房养老”,一方面有效解决养老资金来源,减轻家庭养老负担,有利于调节家庭经济生活,为家庭拥有资源的优化配置、效用提升提供一种新的思路;同时可以将养老保险、社会保障与购房养老相结合,为巨额保险资金寻找到安全、收益稳定可靠的投资出路,实现保险金“从养老中来,到养老中去”的新型循环机制。
提案指出,“反向抵押贷款”不仅在发达国家被证明是一种成熟的融资方式,也是国际上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的一种方法,已经在多个国家运行10多年。提案建议,目前,在中国可以先选择几个经济发达、有活力、居民收入水平高、观念创新的沿海大城市,如京、沪、杭、穗、深等作为试点城市,以推行“以房养老”,积累经验,等到成熟后再向全国各地推广普及。
政府将进一步推动以房养老
据九三学社中央参政议政部部长张化介绍,提案已经引起有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还对提案给予了书面答复。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建设部与中国保监会已经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开办“反向抵押贷款”有关问题的报告》,并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同意。目前,建设部和保监会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成立了反向抵押贷款课题组。同时,在国内部分城市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市场需求,作进一步评估,提出必需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措施。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引入反向抵押贷款的“以房养老”模式除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还有两方面的积极意义。首先,引入反向抵押贷款后,老人可以在继续享有住房使用权的情况下,将房地产转化为现金收入,成为养老资金的重要来源,使房产具有融资和养老的功能。这就大大拓展了房产的原有功能,增强了居民买房的吸引力,有利于促进房地产一级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老人去世后,保险公司收回住房的使用权,必然要将住房出售或出租,可以增加“二手房”供应量,有利于促进我国还不发达的“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
其次,引入反向抵押贷款也有利于保险业的发展。我国人口基数大,社会养老保险保障不足,商业养老市场十分巨大,反向抵押贷款针对拥有自己住房的老人,解决其养老问题,市场潜力可观,有望成为商业保险的一个新增长点。还有益于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提高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水平。
虽然以房养老有多种好处,但许多专家认为,短期内还很难在全国实施。首先是观念问题,中国人的传统是“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对以房养老国人还很难接受。其次,“以房养老”牵涉到房地产业、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牵涉到房地产评估、利率确定、人的寿命预期等多个因素,成熟和完善还需要一个过程。再次,目前,我国住宅的使用权只有70年,也不利于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实施。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在给提案的答复中也认为:目前对反向抵押贷款的了解是初步的,对有些问题的认识还不全面。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建设部将配合有关部门,抓紧研究、试点、争取早日推出适合我国实际的“以房养老”模式。(夏金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