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三十日电(记者 阮煜琳)到二0一0年,中国将解决一千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这也是中国首次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纳入政府公共服务。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三十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深情颂诗表示,杜甫一千多年以前留下的一句话,可能反映出当时老百姓对住房的一种渴求。中国正处于社会加速转型期,各方面矛盾较多,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就有可能造成新的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稳定。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民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按目前统计,中国约一千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不足十平方米,需要纳入到住房保障体系当中。截止二00六年底,全国已有五百一十二个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全国实际享受过廉租房政策的家庭仅二十六点八万户,占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百分之六点七,占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百分之二点七,占全国城市家庭的百分之零点一五。
据测算,要实现二0一0年期间,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要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目标,年需资金约五百亿元人民币。而目前各地住房保障资金的各渠道能提供的资金每年不足一百四十亿元人民币。今年地方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补贴和建设资金仅八十亿元,资金缺口很大。
新发国务院二十四号文规定,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全部用于廉租住房的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据统计,去年全国城市土地出让金的净收益为两千九百七十八亿元人民币,其中百分之十也就是近三百亿元。截至去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约为一百亿元。”齐骥给我们算了一笔帐。
齐骥说,对于东部地区来讲,这两笔钱占了我们实施住房保障制度的很大一部分。但按照目前规定,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不能跨地区转移使用。因此,对于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将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给予支持,以保证在全国范围内稳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