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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廉租房建设应适当“扩容” 调整对象和标准
2007年08月27日 16:05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确定,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房保障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0%。行内人士分析,近两三年广州的土地净收益估计已成倍增长,将是廉租房建设的有力资金保障。有识之士呼吁,广州廉租房建设宜再“扩容”。

  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底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631.14亿元。广州历年累计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达17632万元,并按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后,将全部用于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

  随着广州近年土地供应大幅增加,卖地收益也相应递增。根据中原地产研究部统计,2006年广州一级土地市场总计出让38宗地块,出让金额144.19亿元,是2000年以来广州一级土地市场公开出让土地面积最多的年份。

  有行内人士分析,尽管“土地出让金纯收益”计算复杂,但以卖地数额比例匡算,近两三年广州的土地净收益估计已成倍增长,是廉租房建设的有力资金保障。

  为此,有识之士指出,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明确,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符合目前廉租房制度保障条件的“夹心阶层”家庭,也逐步列入廉租房保障范围。根据《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五年政府将提供0.92万套。按照广州十区192万个户籍家庭计算,每年在1000户家庭中,仅有不到1户能享受到廉租房,保护对象还是偏低、偏少。他们呼吁,应适当“扩容”,并相应调整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赵燕华 林泓 王丹丹)


 
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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