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有可能全面推出出租房屋备案制度,上海的房屋出租登记制度却实施得并不理想。昨天,记者从沪上房产经纪公司了解到,今年上半年,上海房产租赁市场相当红火,但租赁双方鲜有按规定登记备案的。从信义、美联、中原等中介公司的情况来看,出租屋登记备案的比例甚至不到5%。
出租屋登记比例低
很多中介公司仍然对出租房屋登记感到比较陌生。昨天,闵行区一房产经纪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公司每个月成交的租赁案子大概有20余笔,其中最多只有一笔是按租赁双方要求进行登记的。实际上,公司内部全年成交的上百笔二手房租赁案例中也仅有两到三个进行了备案登记。
来自信义房产的统计显示,公司上半年完成近500笔租赁交易,绝大部分没有在网上备案,也很少有出租方或承租方去当地街道管理部分进行居住登记,登记备案的比例不足5%。沪上另外两家中介公司中原地产、美联物业的出租屋登记比例也相当低。
从网上房地产出租房源网上备案情况来看,全市挂牌备案的出租房源仅150余套。
静安区静安寺街道办事处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在静安寺附近的小区内,每年有1200左右的出租人会自觉缴纳租赁税,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外籍人士。
租赁双方借机避税
避开出租登记环节,出租方可以减少5%的税收支出,这是目前上海房产市场出租备案登记比例低的主要原因。信义房产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房屋出租双方为了降低租赁成本,往往协商不去备案。即使房产管理部门前往检查,双方也常常否认租赁事实,这使得登记制度的监管难度增加。
前天,在全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座谈会上,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要求全面建立出租房屋备案制度。相似的制度已经在上海推出。200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生效后,租赁当事人应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2006年9月1日,上海还实施了存量房出售或者出租经纪委托合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方法,备案的物业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会给予合同编号,成交后按规定交税和备案。
“为了配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上海还有一些操作层面的规定。比如说,租赁者要办居住证,必须由租住地提供证明。提供这一证明的前提就是出租方必须去有关部门进行租赁登记,并交税。”据业内人士透露,针对这些规定,一些房产中介想出了应对办法。办理居住证时需要出示房产证复印件和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一些中介常常“帮忙”弄到房产证复印件,租赁方的居住证就可以轻松办理了。(林劲榆 杨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