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今天下午5点,本市住房基本保障政策试点中首批进行媒体公示的180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15天公示期即将到期。截止到昨天,这180户申请家庭尚未接到一起举报。“为了体现公平、透明,申请家庭只有经过媒体公示无异议后,才有资格参加下一步的摇号购房,欢迎市民抓紧时间对即将结束公示的首批申请家庭以及正在进行公示的第二批申请家庭进行监督、举报!”市建委有关部门及宣武区住房保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昨天再次提醒市民。
经市政府批准,5月24日,市建委在宣武区陶然亭街道率先进行的住房基本保障政策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及配租廉租实物住房的家庭,准入标准都有了调整,分别按照1人户至5人(及以上)户,制定了相应的收入、住房、资产标准,符合准入标准的家庭可以申请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还建立“三级审核、二次公示”的严格审核程序,即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配租廉租实物住房,要经过街道、区和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三级审核,以及申请家庭居住地和媒体两次公示后,才能取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配租廉租实物住房资格。
举报受理单位:区监察局(宣武区广安门南街68号,83976010)。
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宣武区鸭子桥路29号,83976784)。
陶然亭街道住房保障办公室(宣武区陶然亭路45号,63568124)。
举报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余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