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符合规定的家庭购房者可贷金额提升外,其他相关政策目前都没有发生变化。”昨日,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
两个必要条件
日前,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9月1日起,上海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者最高可以贷到5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将申请公积金贷款从以户为单位计算贷款额度,改为按配偶(或参贷人)分别计算额度,而且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另增加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10万元。
“每户最高可贷50万元”的公积金新政发布后,上海公积金官方网站1天内便收到上百条在线咨询,“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与“哪些人符合50万元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成为咨询焦点。
对此,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明确两条操作细则:夫妻任何一方动用过公积金都不能享受新政,参贷人只限配偶、与主贷人同一户籍且时间在1年以内的直系血亲。“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则指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包括夫妇双方),从未因购自住住房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人士表示,只有一个人参与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仍按原来规则计算。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总计不超30万元。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以后,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即使是8月份刚刚申请的,也已经无法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的优惠,必须是9月1日新申请的贷款者,而且必须是家庭第一套自住住房。第二套房产,将仍然以原有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30万元来执行。
两个重要作用
该人士表示,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海并非个案,部分大中城市都已纷纷上调了公积金贷款额度。
据悉,北京公积金贷款按户确定的贷款限额为60万元。对于今后上海是否会再次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该人士表示,这与房价、公积金盈余等多要素相关,目前尚难确定。
据介绍,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主要是因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与房价相差较多;同时,地区公积金资金有盈余,这是基础条件。
该人士指出,新政将更多地支持中低收入者、普通工薪家庭购房者的购房需求,另外也将帮助减轻中低收入家庭的月供负担。
由于明确针对 “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者,所以,不必担心新政助长投资型购房需求。事实上,以往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者,也多出于自住需求,改善需求型与投资需求型购房者几乎不会使用公积金贷款。(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