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意见》要求,为保证保障类住房供给,四类资金将为住房保障体制“输血”:一是地方财政的预算安排;二是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房建设;三是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用于廉租房建设;四是廉租房租金收益专用于廉租房维护和管理。
对于此前部分城市公积金“合规”投资股市等行为,业内人士称受《意见》影响,这部分投资在可以变现的时间点或将第一时间收回,以进入廉租房建设专项账户。
“目前公积金增值部分也是通过专户管理来保证廉租房建设的,但此前因为廉租房项目较少,资金没有使用到位。”一位公积金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根据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今年初的介绍,国务院决定将土地出让金的5%作为廉租房制度建设资金,该资金全国合计达100亿元,相当于前八年相关资金总和的一倍。而根据《意见》规定,土地出让金用于廉租房建设的比例提高到10%,今年或有200亿元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廉租房建设。
责任分工明确也是《意见》的一大特征。根据《意见》,此轮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研究提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关政策,协调解决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而这一联席会议为多个部委组成的分散性团队,市场人士称这或将影响全国总协调的执行效果。
建设部相关人士昨天向本报记者表示,建设部将成为协调此轮“住房解困”工作的主导部门。
建设部介绍,“随着住房社会化、商品化程度的提高,我国住房市场在快速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经济适用房制度不够完善”,而帮助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明确提出。
“包括住房在内的社会保障、劳工权益保障以及环境能源保护将是决定未来中国经济发展平衡性和可持续性的三个最关键要素。”上海房产经济学会住房保障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丛诚称,提高住房等社会保障水平的根本是解决城市居民的后顾之忧,拉动城市其他消费,进而解决出口依赖和流动性过剩风险。(于兵兵)